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常州軟體園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常州軟體園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是2007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政策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常州軟體園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 發布日期:2007年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搶抓國際服務外包發展機遇,加快推進常州軟體園的建設,促進常州軟體產業的發展,帶動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最佳化,現對進入常州軟體園的企業,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市財政每年安排軟體專項資金2000萬元用於支持軟體產業的發展,高新區配套500萬元。
  二、對入駐經確認的軟體企業進行獎勵。註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註冊資本金的10%給予獎勵;註冊資本金在1000萬元以上且被確認為國內外知名軟體企業的,按註冊資本金的15%給予獎勵;國家、省重點實驗室、重點大學和科研單位在軟體園設立研發機構的,一次性給予20~50萬元獎勵。
  對技術水平領先、市場前景廣闊的軟體企業,經論證後給予重點扶持。
  三、對軟體年銷售收入上規模的入園企業進行獎勵。軟體年銷售收入在1000~3000萬元的,按軟體年銷售收入的1%獎勵;軟體年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的,按軟體年銷售收入的2%獎勵。軟體外包年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分別再增加0.5%的獎勵。
  四、入園軟體企業通過CMM/CMMI認證的,根據其通過認證的等級給予20~50萬元獎勵。
  五、對軟體人才實行激勵機制。對園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經確認後可按市有關規定享受有關政策;對入園軟體企業在冊從業人員上規模的企業,給予創業補貼;入園企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正式員工,經確認後,其上繳的個人所得稅地方財政留成部分全額獎勵給個人。
  六、加大對軟體人才的培養力度。對培養本市軟體人才的培訓單位,經核定後,給予重點支持;對軟體企業員工參加相關專業培訓,經確認後,其培訓費給予相應補貼。
  七、加強軟體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對引進或新創建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經論證後給予重點支持。
  八、對入園軟體企業租用的開發和辦公用房房租給予減免。根據註冊資本金給予150平方米以下的優惠。具體為:第一年房租免收,第二年房租按30%收取,第三年房租按50%收取,三年內免收物業管理費。
  九、本意見實施細則由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制定。
  十、本意見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以前本市有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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