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化思維對仲裁發展的啟示》是一篇論文,作者佚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化思維對仲裁發展的啟示
- 作者:佚名
- 類別:思想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作者:佚名
原文摘要:
仲裁界專家與市場學專家面對面地溝通是非常及時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去年十二月份的南京會議,仲裁界吹響了仲裁二次創業的號角,但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仲裁界還有不少同志在仲裁發展機制市場化問題上存有顧慮[英文摘要]:[關 鍵 字]:[論文正文]: 仲裁界專家與市場學專家面對面地溝通是非常及時的,也是完全必要的。去年十二月份的南京會議,仲裁界吹響了仲裁二次創業的號角,但是,由於多方面的原因,仲裁界還有不少同志在仲裁發展機制市場化問題上存有顧慮。很多人擔心“市場化”會改變仲裁的性質和方向,影響仲裁的公正與公平。這種認知狀況,如果不能得到及時而有效地解決,必將影響仲裁“二次創業”戰略目標的實現。
這次研討會,與會專家暢所欲言,基本上達成了共識。這種共識就是:在我國仲裁事業步入第二個十年的歷史條件下,“仲裁發展機制市場化”的提出是非常正確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為什麼仲裁發展機制要市場化?我們理解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仲裁是市場經濟的產物,推廣仲裁需要市場化的方式。第二,仲裁的性質與特點決定了“發展機制市場化”的可能與必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它是我國仲裁工作的現狀決定的。目前,我國仲裁工作面臨很多困難和問題,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困難和問題依靠傳統的觀念、機制和方法是不可能的。
怎樣做到發展機制市場化呢?我個人的理解有以下幾點:
第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我們不要把精力停留在無謂的爭論上。解放思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我們不要對“市場化”的東西過於恐懼。大家知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一重要思想是怎么演變而來的?八十年代初期,當國內有人提出這一命題的時候,需要多大的勇氣。所以,我們要敢於接受“市場化”這一概念。
第二,要加強理論修養。這是基礎。我們在座的各位仲裁工作者,絕大多數都是從事法學研究和司法實踐工作的。在司法領域,你們是專家。但是,在市場學理論方面不少同志卻還很陌生。陌生不可怕,可怕的是不去學習,更可怕的是固有的思維框架阻止你去學習新的理論,接受新的思想。列寧曾經說過:“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運動。”借用列寧的話,我要說,沒有市場學理論的指導,我們仲裁發展機制市場化就會走彎路,就會發展緩慢。
第三,要大膽地去嘗試。在中國,推廣仲裁是嶄新的事業。我們要大膽地運用市場機制與市場方法去推廣仲裁、發展仲裁。不要前怕虎、後怕狼,過去,有一句話:“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現在流行一句話:“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從哲學來講,這兩句話都有片面性。但是,它闡明了一個絕對真理:人要充分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
這次研討會,大家都很關心:有哪些市場機制和市場方法可以運用於仲裁推廣中去?運用什麼樣的市場手段和方式能有效地使市場主體更多地選擇仲裁?採用市場方式促進市場主體選擇仲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我個人理解,這是一個問題的幾個方面。它們相互聯繫。
我們先看第一個問題:有哪些市場機制和市場方法。在經濟學裡面,市場機制就外延來看,主要有:供求機制、價格機制、競爭機制和利益機制。此外,還有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和監督機制。機制本身就是一個有機體,各個組成部分相互聯繫,相互發揮作用。關於市場方法,經濟運行過程中有很多可以供我們去選擇。例如:(1)市場調研方法。通過市場調研,我們了解仲裁需求的質與量;懂得影響仲裁需求的主要因素;把握仲裁市場需求的一般規律。(2)市場區隔的方法。通過市場區隔,我們明確仲裁的工作對象、工作重點、選擇目標市場、科學進行定位。(3)整合傳播方法。通過仲裁推廣人員,通過仲裁經典案例、通過廣告宣傳、通過公共關係,提高仲裁的知曉度、知名度、指名度、美譽度、滿意度和忠誠度。(4)SWOT方法。分析市場機會(有利條件)、市場威脅(不利條件),分析仲裁的優勢與劣勢,科學制定仲裁的戰略與策略。
我們再看第二個問題:上面我提到過的幾種市場方法,運用什麼樣的市場手段和方式能有效地使市場主體更多地選擇仲裁?應該說,都能幫助主體更多地選擇仲裁。只不過是它們各自發揮的作用不同。譬如:市場調研,有利於我們準確地了解目前仲裁需求狀況,了解當事人的欲望和需求點,從而幫助我們更好地為當事人服務,提高當事人的滿意度。通過滿意度,通過價值行銷,形成良好口碑,吸引更多主體選擇仲裁。又如:市場區隔的方法,有利於我們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從而幫助我們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吸引主流顧客(當事人),避免仲裁推廣工作走彎路。再如:SWOT方法,有利於我們科學決策,把優勢資源更好地用到服務當事人中去。當然,在這裡,我特別需要強調的是,能夠使市場主體更多地選擇仲裁的最有效的方法還是“整合傳播”的方法。所謂整合傳播是指將“人員推廣、經典仲裁案例推廣、廣告推廣和公共關係推廣”有機地結合起來。
最後我們看第三個問題:採取市場方式促進市場主體選擇仲裁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分組討論,專家們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議。我把它歸納為以下以幾點:
(1)用市場的方式促進市場主體選擇仲裁時,在方法論上,要講辯證法。“市場是必經的,但不是萬能的”。不能指望所有的仲裁問題都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市場方法加以解決。
(2)用市場的方式推廣仲裁事業,並不排斥其它行政的手段。中國的國情決定了仲裁推廣工作離不開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支持。
(3)用市場的方法推廣仲裁事業,要防止“市場趨利性”規則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仲裁機構要在市場中求生存和發展,不贏利是不可能的,但不能以營利為目的。要正確處理好贏利與營利的辯證關係。營利講的是目的,贏利講的是結果。
(4)用市場的方式促進市場主體選擇仲裁時,要注意區分“當事人”的合理需求、不合理需求與有害需求。儘量滿足合理需求、規避不合理需求,排斥有害需求。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仲裁的公平與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