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務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務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務局是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務局
  • 隸屬: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民族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工作建議;研究並提出自治州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起草自治州有關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單行條例,擬訂規範性檔案,健全自治州民族宗教管理體系。
(二)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關職責,推進民族宗教事務法治化、社會化管理工作,促進民族宗教政策在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以及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對縣市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務部門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實施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監督辦理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保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公民民族成份變更事宜;參與組織民族自治地方慶典等活動。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和方法,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涉及民族關係的重要事項,參與協調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維護國家統一。
(四)參與擬訂自治州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執行中央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負責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做好與發達地區科技、經濟技術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扶貧工作;負責自治州清真食品有關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給予民族地區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和項目選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自治州民族貿易企業和民族特需用品定點生產企業優惠政策的落實工作;協助解決自治縣、民族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特殊問題;負責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的統計與分析工作。
(五)參與研究擬訂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政策、規劃,組織監督檢查相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組織協調舉辦自治州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組織參加自治區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指導民族古籍的蒐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六)負責對全州少數民族人權狀況、婦女兒童狀況和散雜居少數民族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州少數民族人權情況報告等事宜。
(七)參與擬訂自治州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掌握少數民族幹部情況,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等工作;制定民族、宗教工作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落實。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
(九)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的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負責宗教事務管理方面的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
(十)指導宗教團體依法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十一)負責自治州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規的對外宣傳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國家、自治區有關朝覲政策的宣傳教育活動;負責自治州朝覲管理工作。
(十二)對自治州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自治區有關民族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十三)承擔本部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精神文明、維護穩定、“訪惠聚”、綜合治理、民族團結、“兩個全覆蓋”、安全生產、扶貧等工作。
(十四)完成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托乎提·艾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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