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統計局

巴里坤縣統計局成立於1984年11月,1998年3月-2002年7月與縣計畫委員會合併,2002年8月恢復為“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統計局”。現單位地址為漢城東街31號(原廣電局辦公大樓四樓),聯繫電話0902-6824309,傳真0902-6826500。內設四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法規教育科)、綜合核算科、專業統計科、社會經濟調查隊。現有行政編制7人(工勤1人),事業編制8人,實有幹部職工16名,其中:大專學歷13名,本科學歷3名,少數民族幹部5名,平均年齡38歲。
單位職能:
(一)組織領導和統一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建立健全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要求,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等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及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環境、城鄉建設、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鄉(鎮)、縣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等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共享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縣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貫徹落實全國基本統計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縣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審批部門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鄉(鎮)政府管理鄉(鎮)統計站站長;協調、指導全縣統計專業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報名及從業資格考試報名、培訓。
(十)組織指導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建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全縣統計數據網路,指導鄉(鎮)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收集、整理鄉(鎮)及有關方面統計資料,開展對比分析研究。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有關自治區地方調查點社會經濟抽樣調查工作、城鎮住戶調查、農村貧困監測調查、工業品價格調查等調查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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