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巴里坤縣軍民團結路24號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法律法規,落實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擬定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規則,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和職責能力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就業形勢穩定;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就業準入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政策,建立並組織實施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地區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政策;擬訂自治縣醫療、生育保險等政策;編制自治縣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的運行情況實施行政監督;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保持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
五、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工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建立並組織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參與縣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並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規定,負責縣軍轉幹部安置、崗前培訓和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八、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綜合管理;負責事業單位股級幹部的任免;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獎勵的有關工作,審核以縣人民政府名義獎勵、表彰的單位和人員。
九、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勞動用工法律、法規、政策;落實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政策,保障農民工工資的發放;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對用人單位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紀案件。
十、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完善
勞動關係協調機制。
十一、共同落實國家、自治區及地區有關引智政策和規
定,負責自治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信訪事項,擬訂信訪維穩工作預案並組織落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承擔有關信息化建設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11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核定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2名,縣人社局下設社會保險中心、公共就業服務中心、人事培訓教育考試中心,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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