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鄰姓
- 拼音:bā lín xìng
- 注音:ㄅㄚㄌㄧㄣˊ
- 滿語:Barin
基本介紹,姓氏淵源,第一個淵源,第二個淵源,第三個淵源,得姓始祖,遷徙分布,歷史名人,
基本介紹
巴鄰、巴厸、巴林、巴音、巴拉、伯力,
姓氏淵源
第一個淵源
源於蒙古族,出自蒙古族乞顏部孛兒只斤氏巴鄰部落,屬於以部落名稱為氏。巴鄰氏,亦稱巴林氏、巴音氏,實際上是蒙古語“巴音”的諧音漢稱,引以為蒙古族姓氏之一,出自蒙古族古老的乞顏部孛兒只斤氏家族,但不屬於“黃金氏族”。蒙古語“巴音”,就是“富有”的意思,蘊意為孛兒只斤氏家族富有天下。在大蒙古汗國時期,成吉思汗麾下掌管入敷錢糧財務之官員,就自稱為巴音氏,即“富有者”,也就是在漢史、蒙史中俗稱的“大財主”。
宋末元初,蒙古族人以少數民族搗毀了腐朽沒落的南宋王朝,統一了中國大陸。當時元朝統治者若能以“無本身利害”及“不無端干預”的立場,掃除遼、金、南宋以來的積弊與苛政,不失為在中國歷史上的一種貢獻。人們仔細讀元世祖孛兒只斤·忽必烈所作的著名的《下江南檄》,在那裡面強烈譴責了南宋王朝的通貨膨脹為苛政,並曾親自下詔令,禁止買賣濫估價格,也曾將賦稅降低。元世祖禁止元朝軍隊胡濫殺戮,廢止了遼、金以來的酷刑,革除了宋王朝黥面的粗蠻刑法,都具有強硬改革者的一派作風。南宋以來,中原地主階級收流民為客戶,既把他們當作佃農,也把他們視為農奴進行買賣,元世祖也下令予以禁止。就馬可·波羅的親眼所及,也盛稱元世祖注重農事,體恤貧民,儲備饑荒等等一系列善政。元世祖登皇位後,對於軍事上的指揮已有重要的改變。他以軍事行動為政治上的手段,而不再像成吉思汗那樣,以為征伐的本身就是掠奪之目的,去構建元朝的原始積累。元世祖採取了“南守北攻”的戰略,親自率兵包圍卡拉科倫,在阿里不哥這個問題解決之後,他就未曾再親臨南方前線。元世祖攻南宋採取了以水軍為主的戰術,在軍事上也大多用利漢人,戰船則大部造於東京汴梁。這個期間,元世祖原來擬用燕京永清人(今河北永清)史天澤為攻宋統帥,但是史天澤以年老固辭,遂改用巴鄰·伯顏,這就是因為巴鄰·伯顏本人不嗜殺伐,而將過去蒙哥汗所用焚莊屠城的野蠻戰法全部放棄。因此元世祖根本就不冒險攻堅,不輕舉急進,不專事破壞。這從他之圍困襄陽費時長達四年半(公元1268~1273年),不到這漢水流域的重鎮被攻陷,絕不以大部隊冒險深入的戰略舉措上就完全能看得出來。在這些地方,元世祖總表示他籌謀全局時“以南方的辦法對付南方,北方的辦法對付北方”,因之他自己本人在歷史上也就成為了一座有效的擋箭牌,防止了蒙古族人對南方地區的荼毒。他對能知政事高達的詔諭里就明確指出:“使百姓安業力農,蒙古族人未之知也”,已經很明顯的表示了他自己的立場。不過他自己為蒙古族人,又要保持蒙古的語言,提倡蒙古新字,絕不願像北魏孝文帝拓跋宏那樣的單調地推行漢化,在軍事方面,蒙古族人的服務又不可或缺,而他在維持大可汗地位的過程中更不得不拉攏蒙古族人。他所賜“先朝皇后”以下各王子貴族的金帛,數目豐厚,終生未除,愈演愈烈,也都是這種妥協政策下的必然產物。在人事方面,元世祖在公元1285年詔諭右丞相安童:“此事當蒙古族人不知,朕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朕自決。”而安童本人尚是蒙古族人中較開放者,很受漢人儒臣尊敬。皇帝還要如此向他開說,可見元世祖想要鞏固自己的地位,同是遂行自己的政策,經常左右為難,絕不像人們所想像的得意稱心。馬可·波羅曾提及蒙古皇帝統治下的大多數漢人對他的種族政策不滿,即在用人時按種族分為四級。這些矛盾,可以使今人領略到歷史上兩個民族具有不同的背景,而在文化發展的過程上講,其進度也不相同,要在同一的體制下存在,是一個具有非常尷尬、非常尖銳衝突的局面。色目人之被引入事端之中,則因為他們大都是中亞腹地土著,如過去之蘇定安種及刻下的回紇,都以經商著名,也成為蒙古族人的經紀。然而海報牧民族所掌握的產品無非牲口馬匹皮毛。這些產品要能有利的推銷於市場,純靠專門的商人批發墊借,代他們主持。很多色目人即長期與蒙古族人交往,也供應他們所需要的物品與兵器,在蒙古族人占領中亞之後,很多尚成為各地的承包納稅人,他們也隨著蒙古軍事政治力量之擴張進入中土的廣袤地區。如許複雜的政治、經濟因素,很容易使元朝的財政狀態處於極端不利的狀態。蒙古族人在公元1234年才滅金,元世祖在公元1260年才稱帝,到公元1271年才稱他的政治中心為元朝,到公元1276年元軍才入臨安,遲至公元1279年才消滅了南宋王朝的最後一重抵抗,統一了中國。從華北地區進展到華南地區,元世祖使用了近半個世紀的時間,所以元世祖始終就沒有接收過一套有系統和有成效的財政稅收組織。
嚴格的講來,元朝的整個財政體制就根本沒有組織與系統,這在《元史·食貨志》中說的“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其取於江南者,曰夏稅,曰秋稅,此仿唐之兩稅也”之中完全可以看出端倪。所說內郡即是華北,其原則即是按戶或按丁抽稅,同等稅率,不計內部詳細家資之上下。雖然其戶又析為“絲銀全科戶”及“減半科戶”等四類,後又劃分為八等,其基本原則不變,即每類每等仍按一定的數額納稅,驟看起來,其稅率甚高,如“包銀”每戶四兩,後減為二兩。而實際則所登記之戶並非一戶。董文炳為縣令時即“使民眾聚口而居,少為戶數”。因之世祖統一全國時,登記的戶數逾一千四百萬,而整個長江以北不及二百萬,其中約一半為“五戶絲戶”,他們所繳的賦稅,已配給於蒙古的貴族。華北地區在元世祖掌握之前並無有效的中央政府,而是全民被分為很多的“封祿”,元朝時期稱為“投下”,即隸於蒙古貴族之下。在元朝中央政府成立這後,才逐漸地將財政稅收集中。可是內中有很多特殊的戶專對某貴族履行各種不同的義務,迄未革除,直到元朝中期,還有貴族領有“採珠戶”三萬戶的例子,實際上也不是真有這么多的戶去採辦珍珠,而是他們有集體供奉珠寶的義務。還有很多漏於登記的戶口,被查出後編為“淘金戶”,也並不是實際上強迫他們去當礦工挖金子,而是課以一種高稅率的財政義務。華南地區的稅收則是計畝抽稅,南宋王朝的底賬在臨安被接收之後都已送到北方。可是在宋朝時其數目字即已十分模糊。元朝除在長江三角洲一帶地區徵實物外,一般皆按底賬納鈔。元世祖在幾年之內驟得江南,又要籠絡人心,所以一般的折換率都對納稅人有利,其受實惠者則為地主而非平民,而南方人所納賦稅較北方人為低,也迭經有正義感的官員提出。
在元世祖的領導之下,朝廷有一達批色目人,一再提倡“核算錢穀”。如回紇人阿合馬替元世祖理財長達二十年,他增加新稅收,核實發現隱匿,為皇帝信用,直做到中書平章政事,也一手掌握宰相的實權,曾派遣手下官僚到各處勘察的權力,為正統的廷臣所不滿,直到他為人謀殺之後,元世祖還將兇手明正典刑。又等到阿合馬及其手下人貪污枉法的情事為眾口一辭的揭舉,元世祖才命令發墓戮屍。當時也有漢人世榮和西番人桑哥也企圖替元世祖加強財政的管制,也遇到類似的命運。桑哥得意之日,各處替他立“德政碑”,後來他為眾人攻擊,一個近臣尚且向元世祖進言:“百姓失業盜賊峰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為陛下憂。”元世祖才先後判兩人死刑,他們的手下親信也被懲處,連以前作桑哥政碑的翰林們也被波及。但是,元世祖本人“在位三十餘年,幾與此三人者相為始終”,在《元史》中則將阿合馬、桑哥、世榮其三人列入“奸臣傳”之內。因此,有元一代,在當日專制皇權之下,朝廷財政由二、三悻臣主持,必無好結局。而這時候“天下騷然江淮尤甚”,以至“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也不能說全是誣陷之辭。元朝的經濟財政狀態是由於元朝沒有一個明確的財政制度,所以“寬仁”則一切馬虎,“務實”則下端的殘虐無法遏止。因此在公元1291年,御史台奏言:“鉤考錢穀自中統初餘三十年更阿合馬桑哥當國,設法已拯,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而元世祖的旨意則是“議擬以聞”,但是以後顯然也就不可能有確切的下文了。所以,元世祖遺留的一套財政機構,既不符實,也很紊亂。耗費於王公貴族之私囊的既多,國庫的收入就達受影響。所以除了上述三個“奸臣”以游擊戰的方式增加財源以外,還要靠以戰時姿態於法外徵集人員與物資。在元朝中統正元間,元世祖發行的錢鈔還不算過多,但繼位的元成宗孛兒只斤·鐵穆耳就不可能再保持這種紀錄,最終一代代越來越失控,演成元朝末期的惡性通貨膨脹。這種情形說明元朝不能成為一個有主體經濟性的朝代,同時也留下了朱元璋以鐵腕政治開創他的經濟系統之背景。有元一朝,“巴音”即巴鄰氏、或稱巴林氏之蒙古族人甚眾,後在元末明初,多改為漢字單姓巴氏、胡氏、俞氏、白氏、富氏等。
第二個淵源
源於蒙古族,出自宋、元時期蒙古高原巴林地區,屬於以居邑名稱為氏。據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附載蒙古八旗姓》記載:蒙古族巴鄰氏,亦稱巴林氏,世居巴林(今俄羅斯伯力)、葉赫(今吉林梨樹葉赫鄉)、察哈爾(今河北承德)地區,以地為氏,源出蒙古內扎薩克部,本元朝丞相伯顏後裔。後滿族有引為姓氏者,滿語為Barin Hala。後多冠漢姓為巴氏、潘氏、詹氏、白氏等。
第三個淵源
源於滿族,出自,屬於以為氏。滿族巴哩氏,亦稱巴鄰氏、巴拉氏、伯力氏,滿語為Bari Hala,漢義為“弓”,世居哲魯(今黑龍江下游地區)、庫葉島(今俄羅斯庫葉島)、科爾沁(今內蒙古東部、吉林西部一帶)。赫哲族中有引為姓氏者。后冠漢姓多為巴氏、博氏、伯氏等。
得姓始祖
巴鄰·失兒古額禿、巴鄰·伯顏。
遷徙分布
源出蒙古族的巴鄰氏(巴林氏)是很古老的姓氏,後成為多民族共同擁有的姓氏,今主要分布在科爾沁草原,其分衍形成的漢姓巴氏、胡氏、俞氏、詹氏、白氏、富氏、伯氏、博氏、豆氏等族人分布在全國各地,融入各氏大家庭,但大多尊奉巴鄰·失兒古額禿或巴鄰·伯顏為得姓始祖。
歷史名人
巴鄰·谷菲亦:(公元1731~1800年),女,亦稱巴林·谷菲亦,都統巴鄰·納親之女;蒙古鑲紅旗人。著名清朝乾隆大帝穎貴妃。巴鄰·谷菲亦生於清雍正九年正月二十九日。初入宮為貴人,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冊為穎嬪,清乾隆二十四年為穎妃。
清嘉慶三年(公元1798年),太上皇乾隆敕旨:“穎妃在位年久,且年屈七旬,著加恩封為貴妃。”因此嘉慶皇帝稱巴鄰·谷菲亦為穎貴太妃,居壽康宮。
清嘉慶五年(公元1800年),穎貴妃巴鄰·谷菲亦七十壽辰,清嘉慶皇帝的同母弟弟永嶙提前送去壽禮。由於無兒無女,寡居深宮的巴鄰·谷菲亦十分高興。不料嘉慶皇帝得知後十分光火,叫來弟弟訓斥一通,指責他不跟自己請示就擅做主張。有此一番訓斥,穎貴妃巴鄰·谷菲亦的古稀壽辰也就索然無味了。二十天后,孤獨的穎貴妃去世。次年(公元1801年)農曆2月13日,巴鄰·谷菲亦被葬入裕陵妃園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