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財政局

巴林左旗財政局

巴林左旗財政局是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林左旗財政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分析預測全旗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制定完善鼓勵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推進全旗財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負責旗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旗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旗財政決算。制定全旗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以及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旗本級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受旗政府委託,向旗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投資基金旗政府出資的資產管理。負責旗本級預決算公開。辦理旗與鄉鎮財政結算。
  (三)貫徹落實自治區有關稅收辦法及稅收調整方案。按規定許可權負責落實申報地方稅減免和稅率調整工作。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的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貫徹落實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協調聯繫旗人民銀行國庫業務,指導和監督全旗國庫業務。擬訂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並組織實施。
  (六)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政府國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擬訂全旗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限額管理。負責統一管理政府外債相關工作。
  (七)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根據旗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旗本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建立國有金融資本報告制度。貫徹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規章制度和財政與金融協調配合相關政策,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旗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八)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監繳旗本級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旗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全旗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自治區、市以及旗本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全旗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十一)負責管理全旗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配合上級財政部門指導和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依法管理資產評估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督導和規範內部控制,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議。
  (十三)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制度和政策措施並監督管理。
  (十四)完成中共巴林左旗黨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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