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教育制度

巴拿馬教育制度(education system of Panamá),巴拿馬 16 世紀前為哥布語族印第安人勞動棲息之地,16 世紀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821 年獨立,為大哥倫比亞共和國的一部分。1903 年建立巴拿馬共和國。人口 250 萬(1991 年),印歐混血種人占 65%,余為黑人、白人和印第安人。93%的居民信奉天主教。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人均國民生產總值 2130 美元(1991 年)。正規學校教育始於巴拿馬城建立的第二年,即 1519 年。至 17 世紀初,有國小 5 所。1744 年,耶穌會建立第一所中學。 1750 年建立第一所大學——聖哈維爾大學,後因耶穌會被驅逐出拉丁美洲而關閉。1904 年憲法首次規定初等教育為免費義務教育。經 80 年的努力,基本上普及國小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拿馬教育制度
  • 外文名:education system of Panamá
1990 年國小入學率為 92%。20 世紀 70 年代前,國小實行雙軌制,從四年級開始,即分學術教育和職業教育兩條軌道。前者為升學作準備,後者為進入勞動市場作準備。20 世紀 70 年代初進行改革,以加強職業教育,增進學校與勞動的聯繫。新的教育系統分基礎義務教育、中間教育和高等教育三級。基礎義務教育 9 年,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 2 年,重點是識字和算術教學;第二階段 3 年(三至五年級),第三階段 4 年(六至九年級)。第三階段結束時舉行畢業考試,合格者可升入第四階段,即中間教育階段。中間教育系多樣化職業教育,為學生就業和升學作準備。1986 年有各類職業中間學校在校生 5 萬餘人,占中學生總數的 26.8%。1990 年中學生占適齡人口的 59%。第四階段結束,考試合格者獲學士學位,有資格進入第五階段,即高等教育階段。高等教育機構主要有兩所大學:國立巴拿馬大學和私立聖瑪麗亞·拉安蒂瓜天主教大學。1989 年有大學生 5 萬餘人,平均每 10 萬居民中有大學生 2114 人。中、國小師資培訓由政府負責。教師分基礎義務教育第一、二階段,第三階段和中間教育三類。第一類由招收九年級畢業生的中等師範學校培訓,三年制。第二類由教育部和大學共同培訓,主要為中等師範學校畢業生多提供 5 個學期的課程。第三類由大學培訓,五年制,畢業時獲教師證書。成人教育由教育部的掃盲及成人教育處負責,有文化課程和業餘職業課程兩類,還有一所為工人提供綜合訓練課程的人力培訓和利用學院。1990 年成人識字率為 12%。教育系統的管理實行中央集權制。自 20 世紀 70 年代始,採取一系列分權措施。1987 年教育部的預算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4%,占政府總預算的 14.3%。1991 年教育經費占國民生產總值的 5. 1%,占政府支出的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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