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嘎爾高勒鎮

巴拉嘎爾高勒鎮

巴拉嘎爾高勒鎮位於內蒙古西烏珠穆沁旗,轄區面積2380平方公里,鎮面積24平方公里,有蒙、漢、回、滿、達等六個民族組成。企事業單位共233個,駐軍單位4個,特種行業86個,集貿市場3個,中國小7所,商業網點487個,屠宰場所11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巴拉嘎爾高勒鎮
  • 行政區類別:鄉級行政區
  • 所屬地區:中國華北
  • 面積:24平方公里
  • 車牌代碼:蒙H
巴拉嘎爾高勒鎮,概況,發展,經濟,地圖,

巴拉嘎爾高勒鎮

概況

西烏旗巴拉嘎爾高勒鎮被建設部評為全國小城鎮建設示範鎮。目前我區僅有三個全國小城鎮建設示範鎮。經近幾年的建設,巴拉嘎爾高勒鎮2002年進入了自治區丙組“三星級文明鎮”行列,2003年跨入自治區丙組“五星級文明鎮”,2005年一舉從自治區丙組“五星級文明鎮”,跨入“七星級”行列,並接受了自治區級衛生城鎮驗收。根據《巴拉嘎爾高勒鎮城市總體規劃》,到2020年,巴拉嘎爾高勒鎮將建設成為內蒙古中部重要的能源基地,以煤電化工、畜產品加工、旅遊業為主的具有獨特蒙元文化的草原城鎮。

發展

司法所
巴拉嘎爾高勒鎮司法所現有工作人員4人,組建鄉級調委會1個、法律援助工作站1個、社區、嘎查調委會21個、法律援助聯繫點9個,調解員46個。巴拉嘎爾高勒鎮司法所承擔著鎮、普法依法流治理、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工作職能,這2個年來,在旗司法局和鎮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鎮司法所緊緊圍繞當地黨政的中心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以人民調解工作為主線,加大了民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力度,本著因地制宜、確保穩定、注重實效的原則,不斷探索新時期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有效途徑,全面貫徹“預防為主,調防結合,法律先行,協調運作”的工作方針,認真發揮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2006年4月2日,舉辦法制培訓2期、64人次,組織開展宣傳活動2次,發放宣傳單500餘張,組織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活動1次,調解糾紛10起,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牢固築起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為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新牧區做出應有的貢獻。
巴拉嘎爾高勒鎮巴拉嘎爾高勒鎮

經濟

從西烏旗巴拉嘎爾高勒鎮牧民“商業一條街”購買樓房的164戶中牧民有124戶。目前,已入住商業街的牧戶有78戶,273人,入住率為63%。經走訪調查,經營商服業的有47戶,158人,占已入住牧戶的60%左右。其中:商店16戶,化妝品店5戶,飯館9戶,旅店4戶,理髮店1戶,通信業2戶,醫療業3戶,民族服裝加工2戶,其它3戶。隨著西烏旗教育園區的建成使用和巴拉嘎爾高勒鎮中心向南轉移,該區域人口密度將逐漸增加,進住牧民經營商服業前景較為樂觀。

地圖

巴拉嘎爾高勒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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