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是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 所屬部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
  • 現任領導:喬曉慶(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旅遊體育工作方針政策和各級黨委相關決策部署,按許可權擬定全區文化藝術、旅遊發展、體育健身工作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體育事業、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提出組織實施建議,推動多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和體制機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體育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四)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節慶活動和體育比賽,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設施建設,組織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體育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擬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提出組織實施建議,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和四季旅遊。
(五)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文物保護規劃方案,管理文物事業和博物館事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九)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弘揚烏蘭牧騎精神,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豐富民眾文化生活,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
(十)指導、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十一)擬定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培育旅遊支柱產業戰略措施,編制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區旅遊業發展進行行業管理和巨觀調控;培育和完善全區旅遊市場;組織旅遊資源普查;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和全區旅遊統計工作。
(十二)負責協助做好星級飯店、旅行社的申報和覆核工作,提出星級賓館、飯店及其他重要旅遊建設項目的審核建議;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旅遊業從業人員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三)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指導旅遊娛樂工作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旅遊業的財務管理和旅遊企業審計驗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監督運動員隊伍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建設與業餘訓練工作;提出全民健身計畫建議,制定國民體質監測實施方案。負責組織承辦參加市級以上重大體育比賽,主辦本級各項體育比賽和全民健身運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培養和輸送體育後備人才。
(十五)負責本區域文化體育經營場所和舉辦營業性演出的行政許可、備案等審批事項。指導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體育和旅遊安全生產、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體育和旅遊市場。
(十六)指導、管理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體育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七)完成區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議、文秘、信息、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提案、議案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組織協調機關黨建、紀檢、宣傳、工青婦、愛國衛生、健康教育、幹部教育培訓、精神文明建設、意識形態、民族宗教、綜治維穩信訪等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
承擔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事業及民眾文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文化藝術事業及民眾文化、少兒文化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全民閱讀等工作;管理監督文藝作品評獎及推薦選拔工作,組織指導藝術創作、研討及學術交流活動;組織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管理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專業、業餘文藝團體、各文藝協會和民間藝人的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文化藝術、社會文化重大課題調研和理論研究工作;指導監管文化館、文物管理所、圖書館、美術館、展覽館(博物館)、鄉鎮綜合文化站、村(組)社區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和活動開展,推進文化資源共享工程進程;承擔本級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設備維修等服務工作,負責對基層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的監督管理和驗收檢查。
(三)旅遊股
擬訂全區旅遊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保護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旅遊形象整體宣傳、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宜,組織開展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參與指導全區重大旅遊節慶活動;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承擔全區旅遊統計工作,指導旅行社申報和年檢工作;指導、監督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於各類旅遊景區(點)、鄉村旅遊、度假區、旅遊住宿等有關政策和制度的落實;監督旅遊車船和特殊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及服務標準,組織指導星級飯店、旅遊景區、鄉村旅遊質量等級申報工作,負責向自治區、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推薦三星級以上(含三星)飯店的申報和覆核工作,協助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對星級飯店的評定和覆核工作,負責向自治區、市行政主管部門推薦三星級及以上農家樂申報和覆核工作;協調對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規範監督旅遊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配合上級旅遊部門對全區旅行社導遊員、領隊進行管理;協調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四)體育股
擬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等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推進公共體育服務體系和體育競賽管理制度建設;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組織指導、開展全民健身運動,組織承辦大型體育賽事、活動,組織指導民眾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和運動項目布局,指導全區體育訓練、競賽和訓練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發展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事業發展;負責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布局,組織參加各級體育比賽;負責全區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負責全民健身三級體育社會指導員資格審查、審批和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民眾體育先進的申報工作,負責確認和公布區紀錄及少年紀錄;指導區老年體協、各類民眾性體育協會工作。
(五)產業辦
負責全區文化、體育、文物市場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文化、旅遊、體育項目規劃、申報、產業統計匯總等工作;協助文化旅遊體育行政執法部門管理和監督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單位的經營活動;配合職能部門開展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的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喬曉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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