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和體育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意見和實施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縣教育和體育改革政策、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各級各類教育和體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三)負責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網路教育、民辦教育,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校布局結構調整,審批縣級民辦學校或教育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全縣初級中學以上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指導全縣中國小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示範學校、學科建設。
(四)參與擬定教育和體育經費籌措、撥付、基建投資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和體育經費,監督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承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落實國家、省、州、縣有關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聘政策,統籌規劃全縣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隊伍建設,指導教育體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六)統籌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的監測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學校)的黨建工作。
(八)綜合管理全縣民辦教育,依法管理民辦教育辦學秩序。
(九)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州教育考試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全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規劃和指導教育科研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裝備建設,指導考核教育信息化套用能力。
(十一)統籌規劃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全縣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並監督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戶外體育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和推動青少年體育發展,挖掘、整理、發展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促進民族傳統體育事業的發展。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省級以上綜合運動會,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全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管理全縣性重大體育活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全縣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三)承擔巴塘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巴塘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教育工委辦公室、局機關黨支部辦公室、信訪辦、工會辦)。組織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有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宣傳、保密、保衛工作;牽頭協調對口支援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牽頭編寫教育和體育年鑑;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黨紀黨規;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工作,管理所屬單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意識形態領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黨的工作的宣傳學習和新聞發布。
(二)教育督導辦公室 (控輟保學辦)。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指導性檔案,負責對鄉(鎮)人民政府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負責對全縣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工作的督導;承擔和指導各類教育督導評估和教育質量監測工作;承辦縣政府教育督導的日常工作;督導控輟保學工作。負責縣域內各中國小、幼稚園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的審核工作。
(三)德育股 (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負責檢查、督促中國小幼稚園學生行為規範的貫徹落實,抓好規範(示範)班集體建設和德育表彰工作。做好德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德育科研工作;指導開展少先隊建設、少隊活動。指導協調中小學生校外教育工作等。組織指導中國小校開展愛國主義教育工作;負責中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各項標準,對本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管理及社會套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並實施本區語言文字工作規劃,提高本區全體公民的語言文字規範化意識,提高標準化水平;執行國家、省、市(州)語委的各項決定,完成上級主管部門部署的其它工作。
(四)基建項目股。負責全縣中國小、幼稚園建設規劃的編制和組織實施。負責學校建設的論證、規劃、選址、征地等工作;負責學校基礎設施的規劃、立項、招標、審計、建設等工作,負責綠化、美化及輔助設施的健全配套建設保養和維修工作;統籌15 年義務教育學校規劃;負責學校布局。
(五)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指導學校編制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演練;指導教育和體育系統開展安全教育、安全檢查;指導並參與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協調參與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創建工作。局安辦下設教育學區總值班室,負責教育學區內安全和學校門口衛生等問題。
(六)體育股。擬訂全縣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進全縣體育公共服務體系標準化建社;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加強民族地區之間體育文化的交流與合作,負責民族傳統體育項目的挖掘和整理,組織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體育活動,加強和完善縣鄉村三級體育基礎設施建設;負責指導、組織縣內舉辦的重大體育比賽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體育傳統項目、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申報、建設、管理工作;指導並會同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指導監督《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施;培養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
(七)教育系統財務核算股。組織擬訂全縣教育和體育事業發展財務中長期規劃,牽頭多渠道籌措教育和體育投資,監測投資效益;擬定教育和體育經費管理措施,參與機關財務、義務教育保障經費、教育體育專項經費、教育基金的管理、監督等工作,負責單位國有資產及財務管理;規範中國小教育收費制度,參與中國小教育收費清理整頓;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經費內部審計工作,對局機關和各學校財務收支、資產、負債等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全縣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統一指導、管理片區財務人員審計縣域內各校財務。
(八)人事股 (教育系統職稱改革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內設機構的人事任免、勞動工資、考核獎懲、機構編制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為教育系統內人事任免提供諮詢等相關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師隊伍和體育專業技術人才建設以及人事制度改革;匯同相關部門擬訂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協調配合開展教育和體育系統教職工的招聘錄用工作、定向培養上報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教職工年度考核。機關黨組。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巴塘縣教育和體育局行政編制 7 名。其中:局長(縣教育和體育局工委書記)1 名,副局長 3 名;督學 1 名。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