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根據中共巴中市委辦公室、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設立巴中市恩陽區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巴委辦〔2013〕5號)和巴中市編委《關於印發<巴中市恩陽區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巴編髮〔2013〕3號)檔案規定,設立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區住建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機構性質:國家行政機構
  • 行政區域:四川省巴中市恩陽區
  • 上級部門:恩陽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擬定全區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鎮建設、風景名勝、村鎮建設、建築業、住房和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設科技及行業人才工作的發展規劃以及監督管理辦法並指導組織實施;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查;負責規劃區外城鄉規劃建設監察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負責全區建築業和建築市場監管;指導全區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負責建築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的城建監察和房產執法工作;管理城鎮建設檔案工作。
(四)負責指導全區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統籌組織實施城區的重大建設項目、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城區重大城市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城鄉建設配套費、牆改基金的核算、收取、監管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基礎設施的管理、維護和路燈、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全區燃氣安全管理和指導工作;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監管工作。
(五)負責房地產經營管理工作,核發全區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負責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組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核發商品房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負責城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辦理全區房屋權屬登記、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城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和房屋徵收糾紛裁決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城市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維修基金的歸集、監管和使用審核;負責指導、推進城鎮住房建設,審核城鎮私人建房;負責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建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住房社會保障體制;指導房屋安全鑑定、房屋修繕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中介服務單位、物業管理單位及房地產中介服務人員的資格審核和認定工作;負責區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和監督使用。
(六)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鄉鎮、集鎮和村莊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鄉鎮土坯房改造及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城鄉風貌塑造工作,推進村鎮建設的發展。
(七)負責推進建築節能、城鄉減排工作;貫徹執行建築節能各項政策;負責推進牆體材料革新推廣和散裝水泥推廣工作;制訂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作。
(八)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人才工作;制訂行業人才培養規劃、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建築專業技術職稱工作。
(九)負責綜合管理全區城鎮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設的抗震設防和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工作;負責城鎮地下、地上空間的開發利用和管理。
(十)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開展對外工程承包、房產等合作業務,指導和協調建設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及人事、勞資工作;指導行業和勞動工資、社會保險、勞動標準及專業技術職稱工作。負責指導、監督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指導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系統內的機構編制管理;負責就業安置、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和指導行業的專業技術職稱改革及評聘工作;管理和指導局機關、下屬單位及行業的工資工作;負責職工培訓、人才培養;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做好機關黨建各項工作;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普法工作;負責監督、指導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及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文書、契約進行審核、報批、並對建設系統行政執法錯案進行追究,審核建設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承辦建設行政執法證件。
負責起草各類公文、信函等材料,做好政策調研、新聞宣傳、經驗總結和情況反饋工作;負責做好檔案、信件、報刊的接收、登記、分發呈送、傳閱、催辦和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的組織協調、文電處理和上下聯繫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綜合治理和目標管理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以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類文書、人事、技術資料、報表、圖紙、財務、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等檔案的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和檔案資料的查閱、管理和保衛、保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督促做好局機關內清潔衛生檢查及督查工作。
計畫財務科
根據《會計法》加強經濟管理和財務管理,維護經濟秩序,保證資金安全;負責依法組織收入,根據財政預算,合理安排單位資金,及時準確真實編制單位財務預決算報表;負責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如實反映本單位財務狀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負責對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組織制訂有關計畫統計、財務會計的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組織編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利用外資和物資計畫;負責做好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負責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全系統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建築業管理科
(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房地產管理科)
負責對全區建築建材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對區屬建築建材企業資質審查;負責督促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建築質量、安全生產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建築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督檢查,參與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參與建築施工現場管理;負責組織建築行業的各類專業人才培訓;抓好勞務輸出工作,資審外出建築隊伍,辦理有關外出業務手續,對外來企業資審驗證,辦理註冊登記手續;負責建築工程施工審查,按要求辦理施工許可證;參與建設工程開工放線,做好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監督全區建築業工程招投標活動;審查招投標單位資質;審查招標申請書和招標檔案;負責監督開標、評標、定標過程的合法性,依法調解招投標活動中的糾紛,否決違反招投標法及相關規定的中標結果,處罰招投標過程中的違規行為,監督承發包契約簽訂、履約行為;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受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參與建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建築節能、牆改材料革新、散裝水泥推廣的發展規劃和地方性政策;會同區城鄉規劃管理局做好建設項目定點、規劃設計條件出具、規劃設計方案審查、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規劃專項驗收等工作;負責工程勞務分包的管理並對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和農民工工資拖欠進行查處。
負責研究擬定全區城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住宅與房地產業的行業管理,指導全區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規範房地產市場,組織擬訂全區城鎮住宅建設、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計畫;負責有關企業和機構的資質認證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房地產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註冊;負責經濟適用房的建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住房社會保障體制;指導房屋修繕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城鎮建設管理科
(掛區燃氣安全管理辦公室)
研究制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產業政策、中長期規劃管理;參與城市和集鎮的市政、公用、路燈、園林綠化專業規劃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橋樑、排水、廣場、熱力、廣告、城市雕塑、路燈、城市園林綠化、公交場站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指導市政設施、園林綠化、路燈和城市綜合開發、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以及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對燃氣企業資質和安全管理;負責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做好擬建市政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會審及概(預)算的編制;指導鄉鎮市政、綠化、以及公用事業的發展。
信訪和民眾工作科
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工作,做好來信、來訪的登記、送閱工作,來信、來訪的查辦工作,強化信訪信息工作依法規範民眾的信訪行為,引導民眾依法進行信訪活動,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權利,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認真處理來信、接待來訪和回復,傾聽人民民眾的意見、建議和要求;負責督促相關責任單位按期辦理信訪事項,並按時回復,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努力為人民民眾服務。
村鎮建設管理科
組織指導各鄉鎮編制集鎮的總規和控制性祥規;組織制訂鄉鎮、集鎮、村莊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編制村鎮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導和推動村鎮規劃的編制、實施和通用設計圖集的推廣工作;指導村鎮的統一開發、綜合建設,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參與單位、個人的建設項目選址工作;參與城鄉規劃區內各項規劃設計方案圖﹑建設工程總圖、個體建築方案的審查和審批,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外村民建房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做好農村村鎮建築工匠培訓和指導工作;負責農村土坯房改造工作,指導城鄉風貌塑造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區國家級、省級試點鎮建制鎮、集鎮和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參與鎮域、鄉域體系規劃和重點鎮、中心村、聚集點的評審和報批;指導鄉鎮房屋及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文明新村建設和村莊遷建工作。
行政審批科
負責本部門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貫徹,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事務工作;負責辦理本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辦證、收費工作;負責本部門各類審批事項辦證資料的傳遞和交接;負責協調單位及各科室與政務中心和視窗的關係。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
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區委規定配備。
工委主任按區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設立巴中市恩陽區人防辦。
設主任1名(正科級配備)、副主任1名(副科級配備)。其職責為:貫徹執行上級關於人民防空建設方針、政策和指示,研究制定人民防空建設發展規劃、實施計畫和落實措施,並檢查監督執行;負責擬制修訂本級戰時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保障方案,並指導轄區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做好防護預案擬制修訂工作;負責搞好人防指揮所、人防指揮通信網路和人防工程建設管理與開發利用等工作;負責廣泛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使公民掌握防空知識和技能,指導民眾利用人防工程和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進行掩蔽防護;負責組建本級民防志願者隊伍,根據上級要求,適時組織訓練和演練;指導社區民防工作站開展工作,配合上級搞好人防工作的行政執法監察;負責做好本級及轄區人民防空工作情況蒐集、統計、匯報和歸檔工作;完成上級人民防空辦公室和本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人民防空工作任務。
設立巴中市恩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辦。
設主任1名(副科級配備)。其職責為:研究擬訂城市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發展戰略,編制城市建設項目庫,制定年度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計畫;負責全區城建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指導、督促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負責承擔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工作;負責辦理項目的開工建設審批手續;負責項目的協調和征地拆遷工作;負責項目的工程變更、索賠管理;負責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和辦理項目的計量支付及竣工結算;負責處理項目實施中的重大緊急事件;負責管理全區重點(民生)工程項目,協助管理國家、省、市在我區投資興建的重點(民生)工程項目;組織制訂重點(民生)工程管理辦法、方案並組織實施。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巴中市恩陽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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