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距、緊迫、力及原則

差距、緊迫、力及原則是指決策者在確定決策目標時應遵守的三個決策準則。差距原則是指決策目標應與現狀之間有一定的差距,並為縮短現狀與目標的差距而作好充分的思想、物質準備。因為不解決這個差距問題,就將繼續影響事業的發展。緊迫原則是選擇具有重大影響的主要矛盾,去實現決策目標,即充分認識到決策目標不但是需要解決的差距性問題,而且有了緊迫性。“力及”原則是指應具備實現目標的主客觀條件,具有現實可能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差距、緊迫、力及原則
  • 釋義:決策者在確定決策目標時應遵守的三個決策準則
以上原則要求決策者:(1)要深入調查了解內外情況,儘可能全面和準確地掌握有關簽婆舟資料。(2)要把內外情況進行對比研究,把所有的差距都擺出來,儘可能不要遺漏。(3)對種種差距進行比較、分奔譽再估析,對差距進行排隊,明確問題的輕重主次,並確認關鍵性的問題。(4)既要預測到隨著時間的推移,差距可能增大,又要預見到為了解決主要差距問題,還需要解潤厚舟決多少相關問題,並確認關鍵性差距問拜匙說題的份量和類糊兵型。(5)要把解決關煉兵夜抹鍵性差距問題所需客觀條件同現存客觀條件作對比,並根據現實的可能性對決策目標提出“約束條件”,規定決策目標所要達到的“邊界”,洪祖只在這個基礎上認識和確定決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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