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某種商品的進口價格低於國內價格時,為保護國內生產和國內市場,按兩者間價格差額徵收的進口關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差價關稅
- 外文名:Variable Import Levies
- 目的:拉平進口商品與國產商品的價格
- 方法:按價格差額徵收
簡介,詳細說明,目的與方法,
簡介
差價關稅(Variable Import Levies)
如:歐洲共同體為推行農業保護政策,一直對非成員國穀物進口徵收差價關稅。為建立農產品統一市場、統一價格,還對成員國相互穀物貿易徵收一種差價關稅,以消除成員國之間穀物差價。這是實行共同農業政策的過渡措施,已於1968年停止徵收。
詳細說明
差價關稅簡稱差價稅又稱差額稅,是指當外國進口商品的價格低於國內生產的同種(或類)產品的國內價格時,海關按兩者之間的價格差額對進口商品所徵收的一種關稅。 差價關稅也是歐盟對從非成員國進口的農產品徵收的一種進口關稅。其稅額是歐盟所規定的門檻價格與實際進口的貨價加運保費(CIF)之間的差額。門檻價格是歐盟根據歐盟境內穀物最短缺地區公開市場上可能出售的價格(境內穀物最高價格)減去從進境地到達該地區市場的運費、保險費、雜費和銷售費用後所規定的價格。門檻價格是計算差價稅的基準價格,外國農產品抵達歐盟港口(地)的CIF價格低於此價時,即按其差額徵稅,使稅後的外國農產品進入歐盟的市場價格不低於歐盟同類產品的價格。徵收差價稅是歐盟實施共同農業政策的一項主要措施。其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和促進歐盟內部的農業生產。所征差價稅款作為農業發展資金,用於資助和扶持內部農業生產的發展。徵收差價稅的農產品包括糧食及其製品;生豬、豬肉、家禽、蛋、動植物油、脂、奶製品、糖、食糖及糖漿等農畜產品及其製品。對使用部分農產品加工成的製成品.除按進口稅則徵收工業品的進口稅外,還對其所含農產品部分另征部分差價稅。在歐共體成立之初,各成員國之間的農產品貿易也曾使用過差價稅,使其各成員國的農產品價格逐步拉平。1968年取消了內部的差價稅,建立了統一的農產品市場。歐盟的共同農業政策,使歐盟成員國成為世界農產品的重要產地和出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