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

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

《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是2021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規定了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的診斷原則、診斷流程、結構診斷內容與方法、功能診斷內容與方法。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及各類專業園區等)開展循環產業鏈診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
  • 外文名:Guideline for diagnosis of circular industrial chains in industrial parks
  • 標準號:GB/T 39179-2020
  • 發布日期:2020-10-11
  • 實施日期:2021-05-01
  • 標準類別:環保
  • 中國標準分類號:Z04
  • 國際標準分類號:13.020.10
  • 歸口單位: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工業園區數量眾多,規模不一,發展階段和產業結構差異明顯,但所有園區循環化改造都會面臨循環產業鏈的強鏈、延鏈、補鏈和穩鏈任務。如何對園區循環產業鏈進行診斷,準確掌握園區循環產業鏈的結構與功能狀況,是完成上述“四鏈”任務的關鍵。大量循環化改造實踐中暴露出循環產業鏈診斷水平參差不齊和嚴重缺乏系統方法指導等問題,包括:①在分析過程中偏重園區循環產業鏈的整體功能,對循環產業鏈的具體結構特徵認識不足;②診斷結論偏重對循環化改造總體效益和存在困難等方面的定性判斷,對循環化改造的具體措施與改進方向支撐不足;③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由於診斷環節缺少相應的規範,園區循環化改造主要依賴相對單一的評價指標進行評審考核,難以引導園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並落實相應的改造方案。許多園區只是簡單複製和照搬其他園區的已有產業鏈和改造經驗,不能因地制宜地的診斷出現循環產業鏈發展的癥結及背後存在的問題,導致園區循環化改造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

編制進程

2015年,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牽頭,清華大學和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等參與,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現場調研和文獻調研,起草項目申報書。
2016年11月22日,國家標準計畫《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20161924-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415(全國產品回收利用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6年12月,國家標準委員會標準制定和科技部任務下達後,成立了由清華大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和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等共同參與的標準起草組,明確了標準任務和對象,赴江蘇、浙江和河南等地開展園區調研,收集整理材料,並起草標準初步草稿。
2017年3月,項目組和課題組召開內部研討會議,明確了標準適用範圍、目的和基本要求,簽署了契約任務書。
2017年8月,項目組和課題組召開內部研討會議,明確了標準的草案框架、細化了標準化對象、界定了標準適用範圍,根據研討意見,標準起草組進一步修改標準,形成了工作組討論稿。
2017年11月,課題組和項目組召開中期檢查會,加強了各課題組之間的交流,強調標準體系內部互相借鑑並儘量協調一致,初步提出了標準示範要求,會後經修改形成了工作組二稿。
2018年4月,課題組組織召開工作組內部研討會議,進一步強調標準制訂過程對世界已有標準的研究成果的借鑑和對接,並加快示範園區選取和調研工作,會後經修改形成了工作組三稿。
2018年5月,課題組召開了專家研討會,專家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包括:針對標準適用範圍、對象,明確標準形式、目標,整理現有標準內容;各相關標準內容應相互銜接、邏輯清晰,並與其它相關標準呈現為一個有機整體;標準編制用語、引用要儘可能切合規範習慣等。後於2018年10月正式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月11日,國家標準《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21年5月1日,國家標準《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清華大學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蘇州工業園區、浙江金洲管道工業有限公司、宜興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慶巨科環保有限公司、揚州環保科技(靜脈)產業園管理委員會。
主要起草人:石磊、朱藝、朱俊明、付允、李金惠、林翎、李楊、高東峰、任亞楠、陳波、侯林、劉晶茹、李強、張文娟、賀黨偉、張皎、葉志良、陳霞、張敏高、錢新竹、蒲建長、佘敏、沈淦榮、陳佳宏、黃瑩、王俊、張長江。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診斷原則
2
5診斷流程
2
6結構診斷內容與方法
3
7功能診斷內容和方法
4
參考文獻
6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規定了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的診斷原則、診斷流程、結構診斷內容與方法、功能診斷內容與方法。該標準適用於各類工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以及各類專業園區等)開展循環產業鏈診斷。

引用檔案

GB/T 33567 工業園區循環經濟評價規範
HJ 274 國家生態工業示範園區標準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導則》(GB/T 39179-2020)的發布旨在建立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的規範標準,給出工業園區循環產業鏈診斷的原則、流程、內容與方法,引導園區科學有序開展循環產業鏈診斷,進而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其發布與實施對於支撐《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等法律和有關部門相關政策措施的有效實施,將產生積極的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