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麓書院藏秦簡《為獄等狀四種》與秦代法制研究

嶽麓書院藏秦簡《為獄等狀四種》與秦代法制研究

《嶽麓書院藏秦簡〈為獄等狀四種〉與秦代法制研究》是2016年10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朱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嶽麓書院藏秦簡《為獄等狀四種》與秦代法制研究
  • 作者:朱瀟
  • 出版時間:2016年10月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頁數:245 頁
  • ISBN:9787562069720
  • 定價:32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2007年,湖南大學嶽麓書院於香港購回相當數量的竹簡,次年又接受了少量捐贈竹簡。經由專家考證,這兩批竹簡屬於同一批出土簡牘,因而將之合併稱為嶽麓書院藏秦簡。經過對比性材質檢測,這些簡牘的材質已經發生明顯降解,與長沙走馬樓漢簡、荊州謝家橋漢簡的表征基本相同,可判斷為早期竹材;又經多位秦漢簡牘專家鑑定評估,一致認為是珍貴的秦簡無疑。嶽麓書院藏秦簡的內容以法律文書為主,包括《為獄等狀四種》及“律令雜抄”。又有《質日》《為吏治官及黔首》《占夢書》《數》等篇目,極大地補充了秦代法制的研究資料,是繼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之後的又一重大發現。利用嶽麓書院藏秦簡,並結合此前問世的秦漢出土文獻進行研究,無疑能為深入認識秦代法制發揮促進作用。
  由於嶽麓書院藏秦簡為盜掘文物,出土地和墓主等信息未詳,因而本資料的真實性不像出土簡牘那樣確鑿無疑。不過若將其與出土秦漢簡牘進行參照對比,亦可發現其所蘊含的法制信息具有關聯性與傳承性。故此或可將嶽麓秦簡的可信性問題暫且擱置,謹慎利用其內容與睡虎地秦簡、里耶秦簡、張家山漢簡等資料進行結合研究,未嘗不能獲得對秦代法制的新認識。
  2013年刊布的《為獄等狀四種》是嶽麓書院藏秦簡的重要組成部分,共收錄發生於秦始皇十八年(公元前229年)至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間的15則疑難案例的文書資料,其性質或與張家山漢簡《奏讞書》類似。東京外國語大學陶安教授已對這部分秦簡的基本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指出其包含四類簡冊,各類簡冊的材質、形制、編聯、字型均有區別,亦無統一題名。若將《為獄等狀四種》與《奏讞書》比較,則知雖然兩種資料在收錄的案件內容與性質上頗為相似,但後者的彙編整理技術較前者先進。《為獄等狀四種》中的文書結構完整、用語規範,是極好的官文書寫作教學讀本;不過收錄案例的性質與《奏讞書》有所不同。
  《為獄等狀四種》涉及了財產犯罪、亡罪、奸罪及一些特殊犯罪,財產犯罪中又以“盜”罪*受重視。案例涉及“盜殺人”“盜埱冢”等與盜相關的重要罪名;“智(知)人盜與分”“受人貨財以枉律令”等特殊財產犯罪也在資料中有所體現。通過研究可知,秦代有關財產的犯罪*終量刑均指向“盜”的量刑方式。或許這時的“盜”概念的外延較後世更為寬泛,屬於一類與非法獲取公私財產有關的犯罪集合。亡罪在秦漢律令中的規定已頗成體系,對其定性比較明確,審判中遇到的困難往往在於量刑而非定罪。至於奸罪案件的定罪困難,一般出現在“捕校上”的程式要件是否滿足。

作者簡介

  朱瀟,1985年生於河南鄭州。自2004年起,接連求學於復旦大學、廈門大學及中國政法大學,先後獲得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2012-2013年度於台灣中正大學法學院交流學習。現為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後,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講師。研究領域為中國法制史,目前主要關注簡牘法律文獻、秦漢法律制度及民眾法律觀念等研究方向。曾於《中國政法大學學報》《蘭台世界》《中國古代法律文獻研究》等刊物發表論文多篇。

圖書目錄

總序
摘要
緒論
一、本書選題的源起及目的
二、《為獄等狀四種》研究現狀
三、研究方法與創新
第一章 《為獄等狀四種》的基本考察
一、《為獄等狀四種》的題名與內容
二、《為獄等狀四種》的性質
三、小結
第二章 《為獄等狀四種》與秦罪名
一、亡罪
二、奸罪
三、盜罪
四、畏耎還走罪
五、小結
第三章 《為獄等狀四種》與秦刑罰
一、秦漢刑罰體系:以“系城旦舂”為基點
二、“累論”與“相遝”所體現的刑罰原則
三、小結
第四章 從《為獄等狀四種》看秦司法制度
一、秦代地方司法官吏
二、秦代地方司法權的分配
三、秦代司法程式的再認識
四、小結
第五章 案例中的法律推理與法律理念
一、律令決獄:秦司法官的法律推理
二、一決於法:官吏的法律理念
三、小結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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