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河

崔河

崔河,男,漢族,1950年3月出生,河南孟津人,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7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碩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曾任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

2017年2月17日,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河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孟津
  • 出生日期:195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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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
廣東省政協第九屆、第十屆委員會委員、第十屆政協常委、省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人物榮譽

先後被廣東省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廣東省職工先進生產(工作)者、全國紡織工業勞動模範、廣東省優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
2005年被評為全國勞動模範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7月7日, 據廣東省紀委訊息:原廣東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崔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13日,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受賄罪對廣東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崔河(廳局級正職)決定逮捕。

開除黨籍

2017年2月17日,據廣東省紀委訊息: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原廣東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崔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崔河在原廣東廣弘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和省流通業商會工作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安排其子在有關企業領取明顯超出同職級標準薪酬;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崔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崔河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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