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崇州市經信局)

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崇州市經信局一般指本詞條

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規範性檔案;負責制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 簡稱:市經信局
  • 取消的職責: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 內設機構:8個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簡介

根據中共崇州市委、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崇委發〔2011〕29號)精神,設立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簡稱市經信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將原市經濟局、市信息化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劃出的職責。
將電子政務外網建設管理工作職責繼續保留於崇州市電子政務建設管理辦公室(市委機要保密局)。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推進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的職責。
2、統籌工業產業園區服務和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
3、加快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加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二)擬定全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牽頭組織推動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統籌協調全市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
(三)負責全市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監督、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工業重要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運工作。
(四)研究提出對全市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企業實施巨觀管理的意見;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擬定發展大中型企業和規模企業培育的政策性措施;負責全市工業重大產業化項目推進工作。
(六)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指導全市工業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七)負責全市能源(電力、煤炭)的行業管理。
(八)制定全市工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工業步伐。
(九)牽頭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節能降耗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推廣套用。
(十)制定鼓勵企業開展管理創新、技術創新的政策,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一)統籌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制定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二)負責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推廣套用、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負責全市工業、信息產業研發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內設 8 個機構:
(一)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會務、檔案、機要及議案、提案、領導(批)督辦件辦理和目標督查工作;牽頭負責規範化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工作;承擔機關內務及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工業企業黨工委、工會工委和機關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治理、防邪、創衛、擁軍、計畫生育;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負責依法治市、依法行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以及行政調解工作;行使企業服務監督投訴中心職能,受理企業投訴;承擔信訪維穩工作;牽頭企業改制遺留問題工作;承擔工業年鑑和工業志的編纂工作。
(二)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經濟運行綜合科
牽頭擬定全市工業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的組織實施和運行監督;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預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承擔全市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工作;負責相關業務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目標運行監控管理;組織全市工業經濟(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目標的落實和完成;承擔民營經濟辦公室、工業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三)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企業指導科
負責全市工業企業資源節約、工業環保、工業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的相關工作;指導、監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節能改造專項資金項目和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負責全市扶持地方名優產品工作,指導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工作;承擔市減負辦、扶優辦的工作;牽頭協調處理原經濟局系統企業涉軍信訪和維穩工作。
(四)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項目與投資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的政策,負責上報工業企業技術創新項目;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申報、下達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貸款項目貼息或補助資金計畫;牽頭負責本局工業項目招商工作;負責本局承擔的工業項目推進協調工作及項目進度情況資料的匯總和上報,負責大企業大集團規劃及政策措施的制定並組織實施;承擔高科技成都建設工作;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政務中心視窗服務工作。
(五)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財金協調與融資擔保科
負責企業生產經營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並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工業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多元化融資,指導工業企業上規和上市培育工作;指導全市工業企業擔保體系建設;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承擔市中小企業融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能源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能源發展及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節能環保產業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全市能源(電力、煤炭)的行政執法和協調工作;推進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的開發、推廣和設備改造工作;負責全市能源(電力、煤炭)行業管理;負責工業節能和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承擔市電力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園區外工業企業(項目)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信息化推進科
制定全市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信息產業的發展及套用推廣、監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通訊基礎設施建設和營運,負責全市通信網的規劃、建設與管理;組織協調黨政專用通信、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推進軟體與信息服務業體系及基地建設;組織申報軟體與信息服務業項目。承擔市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信息安全與無線電管理科
負責計算機信息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參與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工作;負責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安全應急保障工作;牽頭組織協調全市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承擔市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18名(其中單列管理軍隊轉業幹部行政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負責人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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