峽江縣司法局

峽江縣司法局

峽江縣司法局成立於1981年5月9日,是峽江縣人民政府組成機構,負責全縣司法行政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峽江縣司法局
  • 所屬地區:江西省峽江縣
  • 類型:政府機構
發展歷史,機構職能,地圖信息,

發展歷史

峽江縣司法局於1981年5月9日根據峽江縣人民政府(1981)峽府41號檔案批准成立,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996年黨政機構改革時,歸口縣委政法委,2002年復歸政府系列。根據峽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峽江縣司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峽府辦發[2002]47號)檔案規定,縣司法局內設綜合股、法律援助股、基層工作股、法制宣傳股、公證股,下設峽江縣公證處和峽江縣律師事務所。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編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縣依法治縣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縣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司法、基層法律服務、基層人民調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員工作。組織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六)管理司法行政機關辦公室工作、調研工作、財會工作。
(七)管理和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八)指導全縣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
(九)管理、監督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組織實施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工作和《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初審、報批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圖信息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峽江縣玉華路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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