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峨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峨眉山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峨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峨眉山市名山東路481號
  • 所屬地區:峨眉山市
  • 所屬部門: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測繪、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風景名勝與園林綠化事業的有關規定以及相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進行行業管理。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推進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並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城鄉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責任。負責擬訂全市城鄉發展戰略和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政策,負責組織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和報批;負責各鎮鄉的城鄉規劃和各類開發區、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負責各鎮鄉的總體規劃和各類開發區審查、報批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城市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設計;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負責核定出讓地塊規劃條件,參與地塊出讓、轉讓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規劃區範圍內建設項目選址許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核實工作;負責鄉、村規劃區範圍內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工程、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許可;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審批工作。
(四)承擔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監督實施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實施工程建設的地方標準、全省統一定額、投資估算指標、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計價的實施;組織制定與省工程造價管理法規、規定配套的地方性規定;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綜合管理和指導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六)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貫徹執行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規作配套辦法;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監督執行房地產業政策和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作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鑑定、白蟻防治、房屋拆遷、棚戶區改造、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
(七)承擔監督管理全市勘察設計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諮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幼木減改革方案、產業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執行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範和標準圖集;指導和規範勘察設計市場;負責勘察設計技術質量管理;新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
(八)承擔測繪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測繪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規劃和年度計畫;監督管理勘測、測繪市場;組織協調城市資測繪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市區域內各種比例尺地形圖測繪管理、全市測繪和航空遙感事業管理;指導全市測繪資料和測繪標誌管理。
(九)承擔全市城鎮建設管理的責任,貫徹城鎮建設的相關政策,擬訂城鎮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城鎮道路、燃氣、排水和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負責基本建設(含安負資置房等重點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城市空間的開發利用;負責城市綜合開發管理、環境綜合整治、道路挖掘、污水處理以及城市防洪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小城鎮規劃建設、村鎮房屋產權勞事管理和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主管全市風景名勝區和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工作;負責城市公園、城市廣場、城市雕塑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城市建築物及公共設施容貌管理,建築工地文明施工審查。
(十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政策,擬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行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節能減排;組織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承擔推進牆體材料草新的責任;負責指導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工作。
(十三)管理建築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指導企事業單位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系統的招商引資和經濟交流與合作。
(十四)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鑑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築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十五)制定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建設行業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和紀檢工作;負責指導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七)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關於職責調整
根據《峨眉山市機構改革方案》(峨委發[2019]2號)和《關於<峨眉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峨編髮[2019]1號)精神,經市委編委會議研究,將我局有關機構編制事項調整如下:
1.將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環境衛生管理職責劃入我局。
2.將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測繪地理信息職責劃到市自然資源局。
3.將相關行政審批職責劃到市行政審批局。
4.不再掛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職責由城市建設股(住房改革與保障股)承擔。
5.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市園林管理局、市房地產管理局、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市城市發展建設辦公室、市環境衛生管理局不再承擔相關行政職責,交由我局機關有關內設機構承擔。
6.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綜合協調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書檔案、政務信息、信息公開、目標績效、督查督辦、信訪維穩、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後勤保障、應急處突、史志編纂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牽頭綜合性重要工作、重大活動;綜合管理各類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有關專項費用的收繳;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工作;負責工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管理相關工作。
2.政策法規股:牽頭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與改革的政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組織擬訂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的規劃、計畫和制度;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報備、清理和契約文本審查;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指導依法行政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住建系統年度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計畫、綜合協調等日常工作,負責制訂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負責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3.房地產業管理股。擬訂全市住房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推進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承辦全市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的有關事項;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的質量和安全工作。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和穩定住房價格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防範和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擬訂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制度;擬訂商品住宅發展規劃。負責管理房地產開發、房屋面積管理、房屋租賃、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城市危險房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等工作;負責房屋徵收拆遷政策制定和指導;負責商品房銷售的管理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的監管;負責監督管理物業管理活動;負責房屋白蟻防治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作。
4.建築業管理股。擬訂和實施建築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市場準入與清出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企業資質管理及動態檢查工作;負責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註冊人員管理及建設職業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建築勞務輸出管理、建築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建築工人工資保證金收取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既有建築物拆除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造價、標準定額、工程監理、工程招投標、工程檢測管理工作;負責建築產業化工作;指導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內、國際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和監督檢查。指導城市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諮詢行業工作,擬訂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發展和建築節能規劃,組織勘察設計行業科技項目研究開發和申報;組織實施行業內對外科技合作項目;指導行業內科技成果轉化、產品認證和推廣工作;指導勘察設計諮詢行業信息化工作,管理勘察設計諮詢業和規範勘察設計諮詢市場,推廣工程建設設計標準;負責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範圍內房屋建築及市政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工作;負責牆體材料革新和建築節能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竣工驗收備案及建設工程監理、工程質量檢測和鑑定行業的政策制度,並指導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在建工程環境保護和質量安全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環境保護、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全市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建工作。
5.城市建設股。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產業政策和制度,執行相關技術標準;擬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公用事業建設項目年度資金使用計畫;指導並監督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負責市政道路(含橋樑)、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城鎮防水排澇)、城鎮照明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鎮再生水源利用和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負責燃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的質量安全工作。指導市政工程資料收集、整理、研究工作。負責公園、綠地、廣場、雕塑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園城市建設;負責城市生態保護與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古樹名木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環境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鄉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牽頭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牽頭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項目年度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協調解決涉及工程建設整體推進的相關問題;負責統籌實施智慧城市建設工作;牽頭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負責市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6.村鎮建設股。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管理全市鄉鎮和村莊建設工作;指導管理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安全和危房改造等工作;負責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指導農村公用設施建設,牽頭小城鎮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廁所革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劉宏偉:黨組書記、局長
羅林: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龍濤:黨組成員、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住建局紀檢監察組組長
童威:黨組成員、副局長
賀靜:黨組成員、副局長
萬鵬: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李根利:市城鄉建設保障服務中心主任
袁 愷:住保中心主任
李長生:住建局一級主任科員
羅進選:副科級幹部
宋德華:住建局一級主任科員

辦公地址

峨眉山市名山東路48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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