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稅也稱岸課,是漢語辭彙,在道光十一年(1831年)提出,是清代的鹽稅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岸稅
- 朝代:清朝
- 起始時間:道光十一年(1831年)
- 別名:岸課
- 特點:食鹽的劃分為“滯岸”和“暢岸”
發展歷程
在食鹽的銷區徵收。道光十一年(1831年),陶澍在淮北擬定“票法”章程十條,把食鹽的銷區劃分為“滯岸”(食鹽滯銷的地區)和“暢岸”(食鹽暢銷的地區),稅率有所不同,作為試行“票法”的依據。
岸稅也稱岸課,是漢語辭彙,在道光十一年(1831年)提出,是清代的鹽稅之一。
納稅地點是指稅法規定納稅人申報納稅的地點。主要適用於涉及兩地申報納稅的稅種。如屠宰稅,為鼓勵產豬地區養豬,規定在收購生豬的地區納稅。營業稅,對固定業戶的總、...
關稅名。簡稱“子口稅”。清代海關,對進口洋貨,除徵收正稅外,如洋貨欲進入內地口岸銷售,則須加征進口子口稅,稅率為正稅之半,即貨物每值百兩,征進口子口稅二...
一方海、空運輸企業在另一方經營取得的收入及利潤,另一方予以免稅或不予課稅(包括營業稅、增值稅或類似稅收)。(三)投資所得及財產收益...
曾任克州國稅局所得稅管理科副科長(主持工作)、所得稅管理科科長、吐爾尕特口岸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11年9月至2013年6月,任阿拉爾國稅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