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光輝

岳光輝

岳光輝,男,中共黨員,漢族,湖南益陽人,1966年9月出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岳光輝
  • 國籍:中國
  • 職業:講師、副教授和教授
  • 性別:男
人物經歷,主講課程,主要貢獻,獲獎記錄,

人物經歷

1988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刑事偵查系刑事偵查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2004年畢業於湘潭大學法學院,獲法律碩士學位。1988年7月至今一直在學校從事教學與管理工作。是湖南省優秀人民警察、湖南省優秀人民衛士,湖南省省級青年骨幹教師,湖南省應急管理專家,湖南省公安機關高級教官, 學校教學名師,學校中青年學術帶頭人,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客座教授,中國行為法學會偵查行為研究會常務理事。2008年入選為湖南省第二批新世紀121人才工程。
職稱:1994年、1999年、2004年分別被評為講師、副教授和教授。
職務:歷任治安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治安系副主任、主任(2006年8月),現任偵查系主任(2011年10月)。

主講課程

主要講授《治安案件查處》、《治安秩序管理》兩門專業課程,長期給湖南警察培訓中心的公安局長、治安(巡警)支(大)隊長、公安派出所所長(教導員)等在職民警培訓班講授《公安強制措施的法律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法律適用》、《治安案件查處中的疑難問題分析》、《群體性事件的預防與處置》等專題,授課效果良好。

主要貢獻

參加工作以來,共發表論文64篇,其中多篇發表於全國中文核心期刊,有2篇論文還分別被《新華文摘》摘錄和《人大複印資料中心》全文複印;出版專著4本;主篇(副主編)《治安秩序管理教程》、《治安管理處罰法實用教程》、《社區警務實用教程》、《治安案件調查與處理》等公安專業教材18本;主持完成湖南省教育廳課題3項,公安部科研課題1項,學校課題7項。現主持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非典型性群體性事件預防與處置對策研究》(2010年),主持湖南省公安廳項目《中國小、幼稚園校園安全問題研究》(2010年),主持湖南省精品課程《治安案件查處》(2006年)。作為第一參與人參與國家精品課程《治安秩序管理》(2009年)、作為第一參與人參與湖南省精品課程《治安管理學》(2010年)。
現負責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十二五”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偵查學專業(2012年)。

獲獎記錄

作為第二完成人完成的課題《〈治安管理學〉課程改革與建設研究》2010年10月獲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級教學成果三等獎。
主持的課題《公安大專<公共治安秩序管理>課程建設與改革》2003年獲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學成果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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