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岐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所在地區:岐山縣
- 內設科室:四個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受縣政府委託,代縣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監管責任。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三)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落實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公布制度。貫徹落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四)負責對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貫徹執行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推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五)落實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監督管理和稽查制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對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用品進行專項整治。
(六)負責全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擬定縣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七)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並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九)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檢查指導各鎮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各鎮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以及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機關內設四個科室:辦公室,業務科、稽查科、食品科。
(1)辦公室
①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在主管局長領導下工作。
②負責協調處理局機關政務工作及督查、督辦工作。
③承辦局機關精神文明、黨風廉政建設、綜合治理、商業賄賂治理、信訪及職工學習等工作。
④負責局機關印鑑管理、文秘和公文管理以及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
⑤承辦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勞資、福利及財務、辦公用品採購、發放及總務後勤管理等工作。
⑥負責機關年度科室及個人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⑦負責機關的愛國衛生、安全及行政接待工作。
⑧負責縣局網站更新、維護管理工作。
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業務科
①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在主管局長領導下工作。
②負責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及綜合服務鄉鎮創建工作。
③監督實施GMP、GSP、GAP及各級認證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製劑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④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管理工作。
⑤負責涉藥單位誠信體系建設及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上報工作。
⑥負責全縣從藥人員專業職稱評審、專業技術等級評定、技術培訓及體檢工作。
⑦承擔中藥材種植基地技術指導、服務工作。
⑧承辦黨支部建設工作。
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稽查科
①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在主管局長領導下工作。
②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及特殊藥品管理工作。
③負責舉報、交辦、移送案件的查處工作。
④負責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活動工作。
⑤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
⑥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用品的監督抽驗工作。
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監管工作。
⑧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4)食品科
①按照全局工作部署,在主管局長領導下工作。
②組織相關部門制定全縣食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計畫。
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工作。
④負責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
⑤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⑥督促相關部門開展食品生產、流通企業,餐飲企業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工作。
⑦ 負責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匯總、分析、上報、發布工作。
⑧完成市局、縣局交辦的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工作任務。
⑨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