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縣醫療保障局

岐山縣醫療保障局

根據《中共寶雞市委辦公室、寶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岐山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寶辦字〔2019〕6號),設立岐山縣醫療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28日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岐山縣醫療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28日
  • 局長:亢林科
  • 所屬部門岐山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省市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方面的意見措施、計畫和相關規定。
(二)制定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制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全縣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實施全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工作。
(四)根據全省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健全完善我縣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組織實施。
(五)貫徹執行全省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健全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全省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全縣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工作,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全縣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機構設定

岐山縣醫療保障局內設辦公室、待遇保障股、基金管理和監督股、醫藥價格和招標管理股4個股室;下屬岐山縣醫療保障經辦中心和岐山縣大病醫療保障服務中心2個單位。

現任領導

局長:亢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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