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8 年10月,根據《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山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辦發[2018]61號),組建成立山西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省委主管機關事務工作的工作機關,為正廳級。2021年6月,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山西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的批覆》(中編辦復字〔2021〕101號),經報省委批准,將山西省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更名為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 類別:管理局
  • 地點:山西
  • 所屬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黨和國家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省直機關事務工作的政策、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省委辦公廳、省人大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直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以及新組建部門(單位)辦公區的機關事務工作,指導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關事務工作。
(三)負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重要的國內公務接待、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接待保障、服務和經費管理工作,擬訂全省公務接待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全省公務接待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四)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工作,制定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負責辦公用房的規劃編制、權屬登記、使用調配、處置維修、物業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用房建設的立項報批、計畫編制、建設監管。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所屬單位用地管理工作。
(五)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更新、處置工作,擬訂相關制度、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工作。
(六)承擔全省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七)指導省直黨政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組織擬訂省直黨政機關後勤體制改革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按規定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含房地產)管理工作,制訂相關制度和辦法,承擔產權界定、權屬登記、清查清理、資產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調整、撤銷、合併後的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用房的清理整合和集中管理工作。負責省政府以及省直單位依法收繳的罰沒土地、房產、車輛等實物資產的接收和處置工作。
(九)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省直機關工作人員集中住宅區建設和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省級幹部集中住宅區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資金、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省級幹部住房調配、處置和省級幹部集中住宅區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相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制定省直黨政機關運行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按規定提出省委辦公廳、省人大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直機關集中辦公區以及新組建部門(單位)辦公區的機關事務管理服務經費的建議。負責省級公務接待和省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維修、公務用車、公共機構節能等專項經費的管理。
(十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省本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使用情況以及下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管理情況進行專項聯合巡檢。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十三)完成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處
(三)接待辦公室
(四)房產管理處
(五)公務用車管理處
(六)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處(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辦公室)
(七)服務保障處(幼教保障處)
(八)資產管理處 (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辦公室)
(九)項目管理處
(十)計畫財務處
(十一)政策法規審計處
(十二)經營管理處
(十三)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局屬單位

(一)山西省省直機關後勤保障中心
(二)桃園公寓管理中心
(三)晉陽公寓管理中心
(四)府東公寓管理中心
(五)勁松公寓管理中心
(六)汾東公寓管理中心
(七)中共山西省委機關幼稚園
(八)山西省人民政府機關幼稚園
(九)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第一幼稚園
(十)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第二幼稚園
(十一)山西省直機關新建路幼稚園
(十二)山西省直機關五一路幼稚園
(十三)山西省直機關長治路幼稚園
(十四)山西省直機關塢城路幼稚園
(十五)山西晉勤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十六)山西會議服務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所獲榮譽

2021年2月,獲得“全國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
2022年1月,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婦聯被擬表彰為“山西省巾幗文明崗”。
2022年4月24日,山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接待辦公室被表彰為“全國機關事務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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