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殺虎口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是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09月0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殺虎口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批覆
- 發文字號:晉政函〔2016〕103號
- 發布日期:2016年09月06日
- 發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檔案全文
朔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組織評審〈殺虎口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請示》(朔政發〔2015〕5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殺虎口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 2015-2030)》(以下簡稱《總體規劃》),請認真組織實施。殺虎口風景名勝區規劃面積52.56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區規劃面積6.76平方公里。自規劃批覆之日起1年內,要完成風景名勝區和核心景區範圍的標界立樁。
二、要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國務院令第474號)、《山西省風景名勝區條例》及《總體規劃》確定的保護要求,嚴格保護風景名勝區內古長城關口、西口古道、馬營河古堡、樂樓等古蹟,以及野生動植物、自然山水等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好風景名勝資源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三、要按照《總體規劃》要求,堅持“保護為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抓緊編制完成風景名勝區詳細規劃,嚴格控制建設規模。新建項目要按照法定審批程式報批。
四、《總體規劃》是指導風景名勝區保護、利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你市要加強對殺虎口風景名勝區工作的領導,督促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到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
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加強對《總體規劃》實施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