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持槍殺人案

山西忻州持槍殺人案

山西忻州警方破獲一起特大持槍入室搶劫強姦殺人案。兩名受害者被犯罪團伙活埋於墓穴死亡,其中一名同夥因分贓不均被槍殺,其他犯罪嫌疑人已悉數落網。

2016年5月11日,忻州中院一審以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等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孫幸福、孫小紅、孫勝利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窩藏罪判處被告人劉某蘭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九無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忻州持槍殺人案
  • 發生時間:2015年03月27日
通報案件,事件經過,村民報案,鎖定疑犯,成功告破,刑事拘留,一審宣判,

通報案件

2015年4月7日,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通報,繁峙縣“3.27”持槍入室搶劫強姦殺人案成功告破,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張某東被同夥槍殺外,其餘4人全部落網,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作案所用車輛、涉案槍枝、2名被害人及嫌疑人張某東屍體已全部找到,並追回被搶現金22萬元。
山西忻州持槍殺人案
山西忻州持槍殺人案

事件經過

村民報案

2015年3月27日上午10時許,忻州繁峙縣公安局接到砂河鎮劉某紅報案,稱其父親劉某才、母親崔某娥失蹤。接到報案後,刑警大隊迅速出警,經過對劉某才家初步勘查,發現現場留有少量血跡,並有翻動的痕跡,家中的保險柜被打開,初步認定劉、崔二人可能遭人綁架。

鎖定疑犯

由於案情重大,繁峙縣公安局立即將情況上報忻州市公安局。市長助理、公安局長楊梅喜同志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縣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特偵組,並安排副局長張振富同志帶領市局刑偵、技偵、情報、網安、刑事技術部門民警迅速趕赴繁峙,與縣局民警組成特偵組,對此案開展合力攻堅。
特偵組民警通過向周圍鄰居走訪調查等外查內調工作,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3月26日晚7時30分左右,劉某才家外的巷子裡曾停放過一輛黑色轎車,事發後再也沒出現過,十分可疑,而這個時間段基本可以確定正是劉某才夫婦失蹤的時間。據此,特偵組確定了以車找人的偵破思路。民警通過對蒐集到的海量信息進行細緻分析,最終鎖定孫幸福(男,40歲,大同市靈丘縣趙北村人,1997年因盜竊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孫小紅(男,26歲,大同市靈丘縣趙北村人,2014年因打架鬥毆被靈丘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孫勝利(男,38歲,大同市靈丘縣趙北村人,1991年因盜竊被靈丘縣公安局勞教三年,1996年因盜竊被靈丘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2008年因搶奪被大同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張某東(男,38歲,有前科,已被同夥殺害)有重大作案嫌疑。

成功告破

特偵組立即轉戰靈丘,在靈丘縣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3月31日晚在高速路口設伏,將從大同返回靈丘的主犯孫幸福抓獲, 4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孫勝利在靈丘縣小城賓館落網,同日晚23時許,犯罪嫌疑人孫小紅在強大的政策攻勢下投案自首。
經突審,又將為孫幸福提供信息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九(男,36歲、繁峙縣東山鄉人,1998年因非法拘禁被呼和浩特市和林格爾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抓獲,隨著4名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網,這一起由5人(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殺)結夥的持槍入室搶劫強姦殺人案成功告破。
經查,此案由孫幸福策劃組織,由李某九提供被害人信息後,孫幸福糾結孫小紅、孫勝利、張某東對被害人住處多次進行踩點,於3月26日晚7時30分左右進入劉某才家中,將劉、崔夫婦二人捆綁,從家中搶劫現金28萬元。4人將劉某才夫婦綁架駕車回到靈丘孫勝利家中看管兩日,期間不斷對其進行恐嚇勒索,孫幸福還對崔某娥實施了強姦。因擔心罪行暴露,3月28日晚12時,4名犯罪嫌疑人找到趙北村一處新葬的墓地,挖開墓穴通道兇殘地準備將劉某才夫婦活埋。在張某東、孫勝利下到墓穴活埋劉某才夫婦的過程中,墓穴外站立的孫幸福為多分錢財和滅口,朝同夥連開兩槍,張某東被當場打死,孫勝利則躲藏到墓穴死角處未被擊中。於是孫幸福繼續用柴油將破碎衣服點燃,用煙燻嗆孫勝利並用土填埋墓穴,之後孫幸福、孫小紅二人逃離現場。之後,孫勝利從墓穴里挖開通道僥倖逃生,劉某才夫婦則窒息死亡。第二天中午,孫小紅按照孫幸福要求,再次返回墓地查看,發現孫勝利已脫逃,二人又將墳墓重新填埋。當日下午,死裡逃生的孫勝利與孫幸福、孫小紅在靈丘縣聯通門市相遇,為息事寧人孫幸福給孫勝利分贓7萬元,孫小紅分得5萬元,之後3人各自潛逃,躲避警方的偵查。

刑事拘留

該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張某東被同夥槍殺外,其餘4人全部落網,並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作案所用車輛、涉案槍枝、2名被害人及嫌疑人張某東屍體已全部找到,並追回被搶現金22萬元。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繁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中。

一審宣判

2016年5月11日,山西省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幸福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小紅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非法存儲爆炸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孫勝利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劉某蘭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九無罪。
被告人孫幸福、孫小紅、孫勝利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總計人民幣244845元。作案工具轎車兩輛、手槍一支及五發子彈依法予以沒收,贓款贓物依法追繳退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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