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著作權局

山東省著作權局

山東省著作權局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機構。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廳字〔2014〕16號),設立山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掛山東省著作權局牌子,為省政府直屬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著作權局
  • 所屬部門:山東省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山東省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能轉變

(一)取消、下放的職責。
  取消、下放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承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放省級新聞出版廣電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組織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
  2.加強著作權保護管理和國際應對,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
  3.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宣傳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負責起草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制定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扶助欠發達地區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負責制定全省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統籌規劃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負責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統計工作。
(四)負責監管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全省新聞單位記者證的管理,負責省內報刊出版單位和記者站的監管工作。
(五)負責數字出版(網際網路出版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等)內容和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對網路視聽節目、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廣播影視節目進行監管,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六)負責推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與科技融合,擬訂全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應急廣播建設。負責指導、協調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系統安全保衛工作。
(七)負責全省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全省出版物的進口管理和廣播影視節目的進口、收錄管理,協調推動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著作權管理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九)負責全省著作權管理和公共服務;推進著作權產業發展;組織查處省內有重大影響的著作權侵權盜版案件,處理涉外及涉港澳台的著作權有關事務。
(十)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省內大案要案,承擔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對省級廣播電視機構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受省政府委託負責山東廣播電視台行政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審核山東廣播電視台、山東廣電網路有限公司、山東影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目標和經營管理指標。按規定組織實施對山東廣播電視台、山東廣電網路有限公司、山東影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年度績效考核,審核董事會、管理層的薪酬分配方案,並按規定程式報批;審核山東廣播電視台、山東廣電網路有限公司、山東影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重大項目、重大投資活動。
(十三)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劉金祥:山東省新聞出版局、山東省著作權局副局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