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1月,其前身是誕生於1943年春天的抗日民主政府司法科。自1952年建立莘縣人民法院,1958年12月莘縣撤銷,劃歸范縣,1961年7月恢復莘縣,恢復莘縣人民法院。“文革”期間實行“軍管”,至1973年6月莘縣人民法院恢復工作。現坐落於山東省莘縣政府街東首路北。莘縣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第三庭、民事審判第四庭、民事審判第五庭、少年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城關、朝城、燕店、古雲4個人民法庭,執行局(含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綜合科),政治處(法官管理科、人事科),辦公室、計財科、監察室、研究室、司法技術科、審判委員會辦公室、老乾科、信訪辦、司法警察局等總計25個部門。全院現有人員14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莘縣人民法院
- 區位:山東省莘縣
- 地址:莘縣政府街東首路北
- 郵政編碼:252400
- 聯繫電話:0635-7386677
- 成立時間:1952-01-01
- 全院人數:149人
- 院長姓名:張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