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

2012年7月2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12〕50號印發《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該《規劃》分基本現狀及面臨形勢;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重點任務;重點工程;政策措施和組織保障5部分。

重點任務是: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社區服務;完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加強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創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12〕50號
  • 印發時間:2012年7月20日
通知,規劃,

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的通知
魯政辦發〔2012〕50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規劃

山東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2—2015年)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辦發〔2011〕61號)要求,為做好我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制定本規劃。
一、基本現狀及面臨形勢
社區服務體系是指以社區為基本單元,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託,以社區全體居民、駐社區單位為對象,以公共服務、志願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為主要內容,以滿足社區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區居民生活質量為目標,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主導支持、社會多元參與的服務網路及運行機制。
“十一五”期間,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魯政發〔2006〕94號),全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一是社區服務領導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各級建立健全了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社區服務領導體制。二是社區服務網路初步形成。“十一五”期間,省財政和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07億元,用於全省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省、市、縣三級累計投入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資金10.1億元。全省共建成街道社區服務中心472個、城市社區服務站5594個、社區服務網點10萬餘個,社區文體活動室、警務室、衛生室、閱覽室等服務設施日趨完善,初步形成覆蓋面較廣的社區服務網路。三是社區服務內容不斷拓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娛樂、社會治安、醫療衛生等政府公共服務事項逐步向社區覆蓋;社區志願互助服務逐步發展;家政服務、物業管理、養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務、廢舊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務項目逐步進入社區。四是社區服務隊伍不斷壯大。各地不斷充實社區服務隊伍,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共有城市社區居委會成員27844人、志願者服務隊伍112.4萬人,成為推動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的重要力量。五是社區服務方式日趨豐富。全省絕大多數城市社區設立“一站式”綜合服務大廳,實現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一門式辦公、一站式服務”。各地整合社區服務資源,通過社區網站、呼叫熱線、簡訊平台及有線數位電視平台、家政服務網路中心、公共電子閱覽室、信息服務自助終端等形式和手段,為社區居民提供了較好的服務。
但我省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薄弱環節,社區服務與居民民眾的需求還不夠適應。主要表現在:社區服務設施總量供給不足,社區服務項目較少,社區服務人才短缺,社區服務體制機制不夠順暢,缺乏統一規劃,保障能力不強,社會參與機制亟待完善等。“十二五”時期,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逐步加快,城鄉基層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面臨難得機遇和重大挑戰。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財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強,為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利條件。社會轉型、企業轉制和政府職能轉變,越來越多的“單位人”成為“社會人”,政府大量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向社區轉移,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日趨個性化、多元化,社區的基礎平台作用日趨明顯,加強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勢在必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省情,加快發展,逐步建立面向全體社區居民,主體多元、設施配套、功能完善、內容豐富、隊伍健全、機制合理的社區服務體系,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二)基本原則。以人為本,服務居民;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資源整合,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細化管理,注重規範。
(三)發展目標。按照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強化社區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到2015年,初步建成較為完善的社區服務設施、服務內容、服務隊伍、服務網路和運行機制,農村社區服務試點工作有序推進。
1.合理配置社區服務設施。力爭到“十二五”末,社區服務設施綜合覆蓋率達到95%,每百戶居民擁有的社區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積極推進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普遍建設社區綜合服務信息平台,逐步提高社區信息裝備條件和社區服務的信息化水平。
2.最佳化社區服務內容。推動社區公共服務廣覆蓋,民眾性互助和志願服務制度化,社區專業服務和商業服務規範便利,建立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有效銜接的社區服務體系,實現居民民眾生活舒適方便。力爭到“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務項目覆蓋到所有社區。
3.壯大社區服務隊伍。加強社區居委會選舉工作,強化服務人員隊伍建設,推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制度。力爭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社區居民委員會實行直接選舉,每個社區至少擁有1名大學生或1名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每個社區擁有5個以上的社區社會組織,80%以上的社區黨員和30%以上的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志願服務活動。
4.完善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法規和政策,著力理順社區內外權責關係,健全協調機制,最佳化社區服務發展的制度環境。支持引導社區自治組織、各類社會組織、志願者參與社區服務。力爭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駐區單位與社區簽訂共駐共建協定。基本建立多方參與、優勢互補、利益協調、規範有序的社區服務運行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社區服務
1.積極推進公共服務覆蓋到社區。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專業服務機構,開展面向全體社區居民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協調、社會服務、醫療衛生、計畫生育、文體教育、社區安全、法制宣傳、法律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郵政服務、科普宣傳、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等服務項目,切實保障優撫對象、低收入群體、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社會群體服務需求。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社區服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加強和改進對農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大力推進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黨委統一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社區組織協助、社會力量參與的社區公共服務新格局。
發展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協調和社會服務。加強街道、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平台建設,配備標準化的設施設備,完善服務功能。大力發展以家政服務、養老服務、社區照料服務和病患陪護服務等為重點的家庭服務業,實施家庭服務業從業人員定向培訓工程。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社會保障卡、社會服務信息落到社區。
發展社區醫療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預防接種、兒童保健、孕產婦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免費向社區居民提供,逐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供計畫生育服務、實有人口動態信息採集等服務。
發展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服務。廣泛開展社會文化活動,已建成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都要建立具備綜合服務功能的文化中心,推進建立公共電子閱覽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網場所。廣泛開展社區教育,創新社區教育發展的體制、機制與模式,重點建設一批標準化、示範性的全民學習中心,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建設學習型社區。社區普遍建有體育場地,配有體育設施,50%以上的城市、城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50%以上的街道、社區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
發展社區法律、治安服務。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的法律、治安服務功能。推動人民調解、安置幫教、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務進社區,實現法律服務在社區全覆蓋。深入推進社區警務戰略,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
2.大力發展便民利民服務。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興辦居民服務業,重點發展社區居民購物、餐飲、維修、美容美髮、洗衣、家庭服務和再生資源回收等服務,培育新型服務業態和服務品牌。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運用連鎖經營的方式到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標準化菜店和早餐網點等便民利民網點。鼓勵郵政、金融、電信、供銷、燃氣、自來水、電力、產品質量監督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在社區設點服務,滿足居民多樣化生活需求。積極推動駐區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大力推行物業管理服務,建立社區管理和物業管理聯動機制,提高物業服務質量。
3.大力發展社區志願服務。積極推行在職黨員到居住地社區報到制度和黨員社區表現反饋制度,充分發揮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組織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青少年學生以及身體健康的離退休人員等加入志願者服務隊伍。加強志願服務管理,建立健全激勵保障機制,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推動社區志願服務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鼓勵和支持駐區單位和社區居民開展鄰里互助等民眾性自我互助服務活動,為老弱病殘等困難群體提供服務。倡導並組織社區居民和駐區單位開展社會捐贈、互幫互助、承諾服務,為社區困難群體提供幫扶服務。
(二)完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
1.合理布局社區服務設施網路。按照人口規模適度、服務管理方便、資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對齊全、社區居民自願的要求,以縣(市、區)為單位,合理確定社區服務設施的數量、選址布局、建設方式、功能劃分。每個社區建設1個綜合性、多功能的社區服務站;實現每個街道至少擁有1個綜合性的社區服務中心。除國家另有規定外,所有以社區為對象的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志願服務均在綜合性社區服務設施中提供,加強各類服務資源整合,避免重複建設。
2.充分發揮社區服務設施的功能。以社區服務設施為依託,組織居民開展民主議事、糾紛調解、公益慈善、鄰里互助、志願服務等活動;代辦代理公共服務事項,保障各項公共服務覆蓋到社區全體居民;為社區居民提供文體教育、健康休閒、養老撫幼、困難幫扶、信息郵政、家庭服務等便民利民服務;為社區黨組織和自治組織提供辦公和活動場所;採集基礎信息,反映居民訴求。
3.大力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改善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加快推進寬頻接入。推廣適合社區居民需求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居民信息技術運用能力。整合社區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協調、低保、衛生、計生、文化、培訓等公共服務信息,發展面向社區居民的“一站式”服務。鼓勵有實力的大型連鎖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網購商品最終配送、家政、再生資源回收、水電費繳納等服務項目,開展社區便民電子商務服務,推動社區便民服務信息化、標準化、連鎖化和品牌化建設。通過信息化改善社區管理,維護社區安全。
(三)加強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建立一支以社區黨組織和社區自治組織成員為骨幹,以社區專職工作人員為重點,以政府派駐人員、其他社區服務從業人員和社區志願者為補充的社區服務人才隊伍。
1.制定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培養計畫。按照《山東省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把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納入當地人才發展規劃,研究制定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培養計畫,鼓勵、吸引優秀人才向社區流動。
2.充實壯大社區幹部隊伍。依章依法選齊配強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逐步擴大社區黨組織領導班子和社區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範圍。健全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選齊配強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
3.積極推進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根據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定數量的專職社區工作者。鼓勵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到社區幫助工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復轉軍人、社會工作人員等優秀人才到社區工作,最佳化社區服務人才結構。
4.建立健全社區服務人才培養制度。鼓勵社區服務人員參加社會工作等各種職業水平考試和學歷教育考試,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現有社區服務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服務意識、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建立健全人才激勵制度,依照相關法律政策規定落實社區服務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
(四)推進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創新
1.健全社區服務組織。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自治組織。轄區人口較多的,可根據工作需要建立社區專業服務機構。對不具備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實行備案制度,並在組織運作、活動場地等方面為其提供幫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設立項目資金、活動經費補貼等途徑,積極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管理和服務。加強社區黨建工作,推進黨群共建,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及殘聯、老齡協會、計畫生育協會、社區體育指導員協會、慈善協會等民眾組織發揮各自優勢,積極參與組織社區服務活動。
2.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準入制度。普遍推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制度,凡城區、街道層面能辦理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不再向社區延伸;凡屬於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社區組織;凡依法應由社區組織協助的事項應當為社區組織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凡委託給社區組織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應當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
3.積極推進社區“一站式”服務機制。積極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的“一站式”服務機制,整合政府各部門在城鄉基層的辦事機構,減少管理層次,合併相近或相同的服務項目,整合服務資源,最佳化人員結構,精簡服務流程,增強服務能力。完善政策,進一步推進社區服務的專業化、標準化、品牌化、連鎖化,提高社區服務質量和水平,提升社區服務功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共駐共建機制,建立駐區單位參與社區服務評估體系,擴大駐區單位參與社區服務的功能。
四、重點工程
(一)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工程
1.建設內容。“十二五”時期,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因地制宜,繼續建立健全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設施網路,構建以社區為基礎的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平台,提升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2.建設方式。充分利用現有公共設施,通過新建、改擴建、購置改造等方式改善服務條件。有條件的地方,要根據實際情況對各類社區專項服務設施進行合理整合、統籌建設。
3.資金來源。建設資金以各市、縣(市、區)政府投入為主,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籌措資金,共同參與建設。在積極爭取中央資金的基礎上,省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二)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1.建設內容。建立社區服務人才職業化、專業化標準體系和評估制度,加強對社區服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推行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制度。
2.建設方式。落實“一社區一名大學生”政策,推動大學生服務社區工作。支持社區服務人員參加各種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對社區服務人員進行系統培訓,每名社區服務人員至少培訓1次。依託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各類培訓機構,設立社區服務人才培訓基地,加強對社區服務領域重大問題的研究,推進專業建設、教材編寫、師資培訓。開發套用社區志願者註冊登記系統,註冊社區志願者達到本地區居民總數的10%以上,每個社區擁有5支以上志願者服務隊伍。
3.資金來源。建設資金以各市、縣(市、區)政府投入為主。
(三)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工程
1.建設內容。建立居民、家庭、社會組織、社區活動電子檔案,實現社區服務隊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信息數位化,改進信息技術裝備條件,完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環境,並逐步規範化、標準化,形成互聯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務系統。
2.建設方式。推進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服務站接入寬頻網路,新建社區同步建設信息網路環境。推動社區網路和信息資源整合,鼓勵建立覆蓋區(市)或更大範圍的社區綜合信息管理和服務平台,實現數據一次採集、資源多方共享。推動各地設定統一的社區服務電話號碼,逐步建立社區老年人、殘疾人呼叫保障系統,推進社區信息亭等公益性信息服務設施建設。引導企業參與社區服務信息系統的開發。
3.資金來源。建設資金以各市、縣(市、區)政府投入為主,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社區信息化建設,支持企業與社區開展合作。省里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支持。
五、政策措施和組織保障
(一)加強社區服務法規制度建設和標準化建設。完善配套法規,建立健全社區服務標準體系,認真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範》(GB50180-93)國家標準,科學規劃配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社區基礎商業網點,並嚴格用途管理。研究制定基層政府或其派出機關指導社區工作規則、社區服務標準體系及管理辦法、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社區服務居民滿意度測評體系、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社區服務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
(二)加大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資金投入。多渠道籌集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資金。要按有關規定區分不同情況,對社區服務設施建設與維護經費、社區服務人員報酬、社區服務工作經費、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經費等,採取財政補助、委託辦理服務事項的單位劃轉、從社區經濟收入中安排等方式予以解決。不斷拓寬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資金來源渠道,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和外資以多種形式捐贈或興辦社區服務事業,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擔機制。
(三)完善社區服務扶持政策。將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可以採取劃撥方式供地的,政府要切實予以保證;閒置的賓館、培訓中心、福利設施、辦公用房,優先用於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工商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鼓勵發展社區服務業。
(四)推進農村社區服務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意見》(魯發〔2009〕24號)要求,堅持統籌城鄉、整合資源,推進以社區辦公服務和公益性用房為主體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將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社會保險、勞動關係協調、衛生、計畫生育、文化、體育、社會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重點發展面向農村老年人、病殘人員、婦女及未成年人等群體的照料、幫扶等服務,力爭到“十二五”末,實現全省農村社區建設全覆蓋。實行城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布局,推進城市公用設施向鄉鎮和農村社區延伸。積極推動農村基礎設施城鎮化、農民生活方式市民化,建設農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園。
(五)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注重研究解決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問題,切實履行好發展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的責任。要按照本規劃的要求,制定本地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目標和措施,紮實做好社區服務工作。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確保規劃目標任務得到落實。要加大考核力度,強化責任落實,把社區建設成效納入各級各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內容,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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