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綜合試點方案》是山東省人民政府為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發揮山東省在全國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中的試點示範作用制定的方案。
2018年3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山東代表團審議時強調,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要更加注重經略海洋。2018年6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山東考察工作時就海洋牧場建設作出重要指示:“海洋牧場是發展趨勢,山東可以搞試點”。為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發揮山東省在全國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中的試點示範作用,制訂本試點方案。
一、背景條件
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漁業生產國和水產品貿易國。養殖業、捕撈業、加工流通業三大傳統產業不斷發展壯大,增殖漁業、休閒漁業等新興產業快速發展,為漁業轉型升級奠定了堅實基礎。特別是多營養層級生態循環養殖、深水大網箱養殖等技術開發與完善,為漁業發展開拓了新空間。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漁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都在發生深刻變化。從外部環境看,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加速向海洋領域融合,催生了一批海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掀起了新的藍色經濟發展浪潮。從內部環境看,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增長,雖然水產品供給總量充足,但結構不夠合理,發展方式仍比較粗放,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等問題比較突出,漁業發展的深層次矛盾集中顯現,海洋漁業亟待轉型升級、加快從傳統向現代的戰略性轉變,實現高質量發展。
海洋牧場是指基於海洋生態系統原理,在特定海域通過人工魚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構建或修復海洋生物繁殖、生長、索餌或避敵所需的場所,增殖養護漁業資源,改善海域生態環境,實現漁業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漁業模式。現代化海洋牧場是在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前提下,將海洋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充分聚集的現代化漁業綜合體。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是修復海洋生態環境、養護水生生物資源、拓展海洋漁業發展新空間的有效途徑,是調整最佳化漁業產業結構、促進海洋漁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制定的《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將生態系統水平的漁業管理作為世界漁業管理的戰略目標。日本等海洋漁業已開發國家早在40多年前就已經大規模開展海洋牧場建設,近年來已開始向深水區域拓展,並取得良好效果。據統計,目前世界上已有64個沿海國家發展海洋牧場,資源增殖品種逾180個。我國的海洋牧場建設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起步,進入21世紀,為順應海洋漁業轉型升級和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山東、廣東、遼寧等省掀起了新一輪人工魚礁建設熱潮,推動了海洋牧場建設的快速發展,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國已建成海洋牧場233個,用海面積超過850平方公里,投放魚礁超過6094萬空立方米,海洋牧場建設初具規模。
山東是海洋大省,毗鄰海域面積約15.95萬平方公里,與陸域面積相當,海域類型多樣,既有砂質海域,又有淤泥質和基岩質海域,在全國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海洋生態環境狀況總體良好,沿海受颱風等極端天氣影響較小,大部分海域達到一類、二類海水水質標準。海洋資源豐度指數全國第一,近海棲息和洄游的魚蝦種類達260餘種,是我國海珍品的主要產區之一。海洋科技力量雄厚,擁有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等一批重量級的海洋科研機構和創新平台,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具備堅實的科技支撐。近年來,山東省委、省政府把海洋作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推進實施海洋強省建設行動,加快推動“海上糧倉”建設。海洋牧場既是“海上糧倉”建設的主戰場,也是經略海洋、建設海洋強省的“十大工程”之一。目前,我省已累計建設人工魚礁1500多萬空立方米,放流各類海洋水產苗種500億單位,居全國首位。據測評,人工魚礁區基礎生產力提升64%,生物量增長5.3倍,海底荒漠化得到初步遏制。截至2017年年底,全省省級以上海洋牧場達到55處,其中國家級21處,占全國的1/3;全省海洋牧場綜合經濟收入達到2100億元。據統計,海洋增殖放流直接投入產出比高達1∶17;休閒海釣產業拉動的綜合經濟收入是魚品自身價值的53倍,使“一條魚”產生了“多條魚”的價值。
山東省海洋牧場發展雖然走在全國前列,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總體上處於初級階段,仍面臨建設質量有待提高、生態效益發揮不足、深遠海空間擴展不夠、智慧化水平不高、產業融合程度較低、技術標準及管理不規範等問題。一是部分海洋牧場規劃布局、礁區選址、建設規模等不合理,且過於強調經濟效益,在保護和修復近淺海生態環境、養護水生生物資源等方面的功能發揮不夠。二是海洋牧場建設主要停留在近淺海,高端智慧型化海洋牧場平台、養殖工船、深水網箱等研發、製造和套用能力不足,尚未實現由近淺海走向深遠海的戰略性轉變。三是海洋牧場產業融合程度低,特色化、多元化、差異化發展不夠突出,綜合效益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四是海洋牧場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投資高、風險大,配套支持政策不完善,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尚未建立,缺乏有效的融資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五是海洋牧場建設保障措施仍不完善,相關標準和規範尚不健全,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尚未對海洋牧場管理平台及休閒海釣漁船作出管理規範,存在安全環保隱患,巨觀監管有待加強。
二、重要意義
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海洋強國重要論述的生動實踐。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海洋事業發展,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海洋強國建設指明了方向。2018年6月視察山東時,習近平總書記特彆強調“海洋經濟發展前途無量,建設海洋強國,必須進一步關心海洋、認識海洋、經略海洋,加快海洋科技創新步伐”。山東省委、省政府及時跟進落實,把發展現代化海洋牧場作為新舊動能轉換和海洋強省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確保乾出成效、創出經驗,為海洋強國建設作出山東貢獻。
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是加快漁業轉型升級,建設海洋生態文明的必然要求。受環境污染、工程建設及過度捕撈等諸多因素影響,我國近海漁業資源嚴重衰退、水域荒漠化日趨明顯,受資源環境制約,漁業進一步增長面臨瓶頸。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以修復水域生態環境、養護漁業資源為目標,加快推進漁業轉型升級,既有利於實現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更有利於海洋生態文明建設。
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是開拓漁業發展空間,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現代化海洋牧場作為一種新興的漁業產業形態,在降低海洋捕撈強度、海水養殖密度的同時,拓展漁業發展新空間,推動水產養殖從淺海走向深海,從近岸走向離岸,從單一走向多元。通過延伸拓展產業鏈條,不斷提升附加值,推動海洋漁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由傳統的“規模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
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是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加優質水產品有效供給的現實需要。海產品蛋白質含量是穀物的2倍多,比肉禽蛋高5成。隨著消費結構的轉型升級,人民民眾對優質海產品的需求日益增長。加快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不僅能夠緩解糧食安全壓力,為人民民眾的飯碗裡增添更加豐富的海洋食品,而且能夠改善營養膳食結構,提升國民身體素質。
三、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以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生物資源養護、海水健康養殖、產業融合、富裕漁民為目標,堅持試點先行,實施創新驅動,強化科技支撐,積極探索以近淺海海洋牧場和深遠海養殖為重點的現代化海洋漁業發展新模式,建設一批布局科學合理、裝備水平先進、管理科學規範、產業多元融合、產出高值高效、綠色生態發展的現代化漁業綜合體,努力構建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相統一,近淺海與深遠海相統籌的漁業可持續發展新格局,為現代海洋漁業建設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為培育海洋經濟新增長點、維護海洋生態安全、建設海洋強國作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布局,有序發展。統籌考慮近淺海和深遠海漁業發展,形成各有側重、協調有序的發展格局。做好前期海域自然資源本底調查,有效銜接主體功能區戰略、海洋功能區劃、海洋經濟發展規劃、漁業發展規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海洋生態紅線劃定方案等,加強相關職能部門溝通,科學規劃海洋牧場建設布局,避免一哄而上。
2.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修復水域生態環境、保護本地物種及增殖漁業資源為基礎和前提,提升海洋牧場的生態系統功能。以資源可持續利用為主線,立足海域生態環境承載能力,合理安排建設重點、方式和規模,促進海洋牧場綠色發展。
3.堅持因地制宜,特色發展。充分考慮各市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基礎,科學論證海洋牧場發展方向,探索多元化建設方式,創建一批特色鮮明的現代化海洋牧場,避免同質化低水平重複建設。
4.堅持創新驅動,融合發展。強化科技支撐,構建產學研緊密結合的海洋牧場科技研發創新體系,加強綠色環保的現代技術裝備集成套用,精細化實施並管理。注重全產業鏈開發,積極拓展海洋牧場多種功能,帶動海洋二三產業發展,促進海洋漁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5.堅持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明確企業海洋牧場建設的主體地位,政府給予必要的引導支持。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管理,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機制,注重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構建權屬清晰、責任明確、管理規範、保障有力、運轉高效的建管機制,走市場化運作、產業化經營、科學化管理的路子。
(三)試點目標。通過在山東省創建一批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具有典型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的現代化海洋牧場,探索適合不同類型海域特點的海洋牧場發展新路徑,形成科學合理的海洋牧場建設管理和運營體制機制、標準規範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和評價考核體系,為全國海洋牧場建設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力爭經過3年試點,海洋牧場布局進一步最佳化,形成近淺海和深遠海協調發展的新格局;海洋牧場生態功能得到充分發揮,生物資源有效恢復,養護水平顯著提高,海洋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海洋牧場信息化、裝備化和智慧型化水平顯著提升,建立較為完善的建設管理制度和科技支撐體系,所有試點牧場實現可視、可測、可控、可預警;海洋牧場發展質量效益顯著提升,對漁業經濟、海洋二三產業的帶動能力大幅提高,規模效應顯現,綜合產出增加,漁民收入實現持續穩定增長。
(四)試點範圍。現代化海洋牧場試點,充分考慮海域自然屬性、資源分布和產業基礎,在全省選擇有典型代表性的海域開展,主要分為近淺海和深遠海兩大板塊。近淺海突出生態發展和融合發展,結合人工魚礁投放、增殖放流、綜合漁業生產等主要方式,保護與修復海洋生態環境,養護近岸漁業資源。深遠海突出裝備化和智慧型化,綜合運用現代信息裝備,拓展漁業發展新空間,重點開展以現代漁業設施裝備為載體的深遠海大型智慧型化養殖試點。
近淺海。在廟島群島、煙威地區南部、青島東部近海、榮成東部近海等海域開展多種類型海洋牧場建設。
深遠海。在山東半島東部黃海冷水團海域、廟島群島北部海域,建設海洋牧場多功能平台及養殖工船、大型深水智慧型網箱等裝備,完善深遠海養殖技術,提升權益維護和安全保障水平,探索跨省域南北海區接力發展模式,為深遠海養殖發展提供有益探索。
四、試點任務
把握“立足山東、引領全國”的試點定位,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明確試點的主攻方向和主要任務,集聚優勢資源,積極開展模式創新和機制創新。
(一)提升海洋牧場綠色發展水平。圍繞解決近海漁業資源枯竭和海洋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通過投放生態型人工魚礁、修復海草(藻)場、增殖放流、創新管理等措施,保護和修復海洋生態環境,養護近岸漁業資源。力爭經過3年試點,人工魚礁區生物資源有效恢復,自然生產力顯著提升,為全國探索構建集漁業資源增殖和生態保護功能於一體的海洋牧場發展新模式。
1.探索適合不同海域類型的人工魚礁建設模式。在做好海域底質調查基礎上,選擇自然條件適宜海域,開展生態型人工魚礁建設工程,改善海底生態,修復海洋生態系統。提升人工魚礁研發製造能力,開展人工魚礁礁體結構和綠色環保新型建造材料研究,通過比對試驗,探索適合不同海域、具備不同結構功能的人工魚礁布局方式。開展平台礁、堤壩礁、海藻礁等廣義魚礁功能研究,完善人工魚礁布局、選址、設計、製作、投放等技術規範,禁止使用輪胎等污染海洋環境的材料製作人工魚礁。(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
2.探索適合不同海域特點的漁業增殖放流品種結構和規模。結合人工魚礁投放,完善18處漁業增殖示範站建設,在海洋牧場試點區及周邊重要海灣、島礁,因地制宜增殖放流海洋生物資源,合理確定增殖品種和規模。開展海洋生物資源本底調查和增殖績效評估,依託海洋牧場管護平台設定增殖放流站,探索增殖放流從定性粗放到定量精準的增殖路子。探索建立水產種質資源基因庫,保護重要海洋生物資源。(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財政廳)
3.探索海洋牧場建設與海洋生態相協調的發展路徑。開展近岸海域生態容量和環境承載力研究,充分考慮試點海域底質、水動力條件,合理確定特定海域人工魚礁投放和增殖放流的布局、結構、規模,加強海洋牧場產出管理和監測評估,促進海洋牧場人類活動與海洋生態環境相協調。(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
4.開展立體生態牧漁。打造近淺海魚蝦貝藻參多營養層級立體養殖模式,上層實行貝藻兼養,中層實行基於生態魚礁的魚蝦聚集,底層開展基於藻場、人工魚礁的底播增養殖,建立立體生態系統,實現完整的生物鏈構建和海域自我淨化。創新有害藻類資源化利用方式,加快推進以政府購買服務、市場化方式治理滸苔、赤潮等生態災害。(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財政廳)
(二)探索深遠海養殖方式。圍繞解決近淺海增養殖壓力過大、海洋牧場現代化水平較低、開放程度不高等問題,充分吸收借鑑日照黃海冷水團三文魚養殖、“深藍1號”建設運營成功經驗,加快建設集種苗繁育、健康養殖、產品加工、冷鏈物流、物資補給於一體的漁業綜合生產系統。力爭經過3年試點,突破深遠海養殖苗種繁育和養殖技術,形成一批具有完全智慧財產權的現代化深遠海養殖裝備,推動我國水產養殖從近淺海走向深遠海,為全國探索開發利用深遠海資源、發展深遠海養殖的新模式。
1.選育適合深遠海生長的養殖新品系。實施深遠海魚類苗種繁育基地建設工程,繁育優良新品種,建立繁育種群。健全苗種馴化、運輸、投放體系,為深遠海魚類規模化養殖提供穩定優質的苗種來源。(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
2.構建適合深遠海養殖的綜合生產系統。加快深遠海智慧型網箱系統建設,突出大容量、抗風浪及自動化等特色,集成自動投餌、水質監測、魚類監控、網衣清洗等功能,實現生產過程智慧型化管理,禁止使用鮮雜魚作為網箱養殖餌料。建設具備苗種餌料輸送、魚類起捕及產品冷藏加工等功能的現代大型養殖工船,提升深遠海魚類加工及保鮮儲運能力,實現加工廢棄物無害化處理。(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3.打造符合深遠海海況的“海上空間站”。模組化設計建造深遠海多功能平台,合理配備各類海洋水文、氣象及地震觀測監測裝備,強化生產管護、安全救助、能源供給、生態監測等功能設施集成,提升數位化監測能力。開展海上停機坪建設,提升海洋權益維護和安全保障能力,為海洋牧場走向“深藍”提供支撐。(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山東海事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公室)
4.探索適合深遠海的新能源供給路徑。研究採用波浪能、太陽能、風電等清潔能源作為深遠海漁業生產電力來源,集成高鹽、高濕、高海況條件下電力供給系統,構建深遠海生產海區微電網,實現極端氣象條件下生產電力的不間斷供給和自動化生產。(責任分工:省海洋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氣象局、省農業農村廳)
(三)推動信息化智慧型化發展。圍繞解決傳統漁業發展水平相對落後、生產效率較低等問題,綜合運用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衛星遙感等先進技術手段,打造智慧型海洋牧場。力爭經過3年試點,海洋牧場立體觀測體系基本建立,海洋牧場試點區實現“可視、可測、可控、可預警”;基於海洋牧場大數據的綜合管理、數據共享和信息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為全國探索海洋牧場信息化、自動化、智慧型化發展的新模式。
1.建設海洋牧場綜合管理系統。提升海洋感測器研發校準能力,建設高精度、多參數的海洋牧場立體觀測網,加強對海洋牧場作業狀態、資源環境、水文氣象等狀態參數的實時監控。依託立體觀測網,建設集生產管控、生態監測、安全救助、科學指導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海洋牧場綜合管理中心,提升海洋牧場信息化管理水平。(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應急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建設海洋牧場大數據共享服務系統。依託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試點國家實驗室超算平台,聚集海洋牧場生產、運營、資源、環境等各類數據資源,搭建大數據套用共享支撐平台,加強數據綜合分析和套用,為海洋牧場提供即時精準的數據存儲、決策分析、交換共享和技術支撐服務,提升海洋牧場大數據套用水平。(責任分工:省科技廳、省大數據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
3.建設海洋牧場防災減災系統。建設海洋牧場預警報平台,開展海洋牧場綜合減災能力評估和災害風險排查,構建海洋牧場防禦海洋災害和環境突發事件的應急體系,完善海洋牧場預警報聲像製作系統,提高對風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綠潮、溢油、環境突發事件的監控能力和預警水平。(責任分工:省應急廳、省氣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海洋局、省農業農村廳)
4.建設海洋牧場產品產地認證和品牌培育系統。建立海洋牧場產品產地認證系統,利用二維碼、條形碼、RT射頻等專用標識,實現海洋牧場產品可追溯,推動海洋牧場產品與山東省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台對接,實現數據共享。以海洋牧場優質水產品為基礎,形成產品的品牌“溢價”效應。(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四)促進產業多元化融合。圍繞解決漁業生產模式單一、產業融合度低、抗風險能力差等問題,積極拓展海洋牧場發展功能,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建設集生產、觀光、垂釣、餐飲、娛樂、文化、科普等於一體的現代化漁業綜合體。力爭經過3年試點,打造具有典型示範作用的三產融合試點牧場,為全國探索海洋牧場多元融合發展的新模式。
1.推動海洋牧場與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海洋生物技術研發與成果轉化,加大對海洋牧場產品和加工副產物的高值化開發利用。依託水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加快建設一批海洋食品加工園區,打造現代海洋牧場產業集群。提升海洋牧場原位加工和冷鏈物流能力,支持東北亞水產品加工及貿易中心建設,壯大海洋牧場加工物流業。推動海洋牧場與海洋旅遊融合發展。以休閒海釣為重點,以海釣船和海上漂浮式休閒旅遊平台為載體,按照“投放生態礁、放流戀礁魚、建造專業船、整治海岸線、完善服務體系”五配套的建設思路,深入挖掘漁業文化、濱海旅遊資源,注重全產業鏈、全服務鏈銜接,打造吃、住、行、游、購、娛等配套完善和特色鮮明的“海上度假村”。(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2.探索海洋牧場與海上風電融合發展。積極開展海上風能、太陽能、波浪能等新能源高效利用和融合發展研究試點。在黃渤海組織開展海洋牧場與海上風電融合發展試驗,將海上風電底座“魚礁化”,通過比對試驗,驗證海上風電對海洋牧場生物行為和生物多樣性的影響,以及兩者兼顧發展的可能性。(責任分工:省能源局、省海洋局、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
3.推動海洋牧場多經營主體融合發展。積極穩妥推進漁戶海域使用權集中連片流轉,實行流轉海域統一規劃經營,大力推行“龍頭企業+合作社+漁戶+科研單位”模式,完善漁民、合作社和企業利益聯結機制,通過就業帶動、保底分紅、股份合作等多種形式,實現“大漁帶小漁”,讓漁民合理分享全產業鏈增值收益。(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市場監管局)
4.推動海洋牧場軍民融合發展。探索海洋牧場軍民融合發展方式,充分依託國防科工企業在海工裝備製造、海洋觀測探測、海洋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技術優勢,深入開展漁業裝備製造、海洋立體觀測、海上安全救助等方面技術的轉化套用。結合海洋牧場立體觀測網建設,打造一批具有監測、監視、預警、救助、保障等功能的載體,為戍邊守海、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作出貢獻。(責任分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海洋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委軍民融合辦公室、省應急廳)
(五)完善現代建管機制。圍繞促進海洋牧場健康有序發展,健全完善現代化建設管理體系,逐步實現海洋牧場規範化建設、市場化運營、科學化管理。力爭經過3年試點,構建起完善的海洋牧場建設標準、制度規範和風險防控體系,為全國探索海洋牧場高標準、高質量發展的新模式。
1.完善海洋牧場標準體系。根據專家論證意見,開展檢驗試點,總結運行管理經驗,研究制定並完善海洋牧場多功能平台、大型深水智慧型網箱、養殖工船、休閒海釣俱樂部、休閒海釣船建設等地方技術標準。將相關標準制修訂、標準化信息諮詢和信息反饋等納入信息化管理和服務機制,開展海洋牧場標準實施效果的監督評估和海洋牧場建設效果評價。(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海洋局)
2.完善海洋牧場制度保障體系。研究推動山東省水生生物資源養護管理條例、山東省休閒海釣船試點管理辦法、山東省海洋牧場平台試點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及規章及政策性檔案的制定工作,理順各方建設管理職責,保障海洋牧場規範化運營,為國家層面制定法律法規積累經驗。探索通過休閒海釣俱樂部等模式,將社會海釣船納入規範管理,禁止傳統養殖、捕撈漁船從事休閒海釣業,對海洋牧場實施限額垂釣制度。(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司法廳、省海洋局)
3.完善海洋牧場安全環保風險防控體系。依法開展海洋牧場環境影響評價,確保海洋牧場建設符合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研究制定海洋牧場平台及其他海上設施裝備安全管理辦法,落實海洋牧場多功能平台、休閒海釣船、擺渡船的消防、救生等安保措施,試行海洋牧場多功能平台登臨安檢制度、限員登臨制度,按保額標準購置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落實海洋牧場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抓好海釣船和海洋牧場多功能平台的建設運營管理。依託海上停機坪建設,提升安全救援保障能力。完善海事、海洋、漁業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確保海上通航安全。(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海洋局、山東海事局)
五、試點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9年2月以前)。按照試點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編制出台操作性強的實施細則,細化階段性進度安排,明確試點主體條件、建設時序等相關標準要求,組織基礎條件較優、積極性較高、配套措施良好、帶動作用顯著的地方和企業開展試點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9年2月—2021年5月)。組織試點地方和企業,按既定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開展模式探索和機制創新。聚焦試點任務,組織篩選相關重大建設項目,落實建設條件,加快工程建設進度,促使早日發揮投資效益。及時跟蹤試點進展情況,了解、分析和協調解決存在的困難問題,推動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三)總結階段(2021年5月—2021年8月)。深入總結試點工作經驗成效,改進問題和不足,打造成功樣板,向全國示範推廣。建立績效評價機制,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綜合分析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形成可持續的現代化海洋牧場發展體制機制。
六、支持保障
(一)政策支持。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綜合試點工作的支持力度,研究完善試點支持政策,給予政策傾斜。做好陸海統籌,加大對海洋牧場及其岸基配套設施建設所需用地用海的保障。探索最佳化海洋牧場海域使用金徵收和使用方式,對國家級和省級海洋牧場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減免海域使用金。充分利用漁業油價補貼政策,完善補助標準。對於建管效果良好的海洋牧場,海域使用權期滿後,優先予以續期。充分利用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和海洋強省建設的財稅支持政策,對符合政策要求的海洋牧場建設試點項目進行重點支持。有效利用綠色金融政策,依法合規加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對海洋牧場生態發展企業的服務力度。(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融辦〕、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省海洋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二)資金支持。山東省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綜合試點投資需求約53億元。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結合現有資金渠道,積極支持山東省開展試點工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工魚礁、水產苗種繁育基地、水生生物疫病防控等公益性基礎設施,以及深遠海養殖、數位化監測等現代設施裝備建設。各級政府要落實好國家支持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綜合試點的優惠政策,加大資金投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投融資機制和建設管理機制,拓寬多元化投融資渠道,發揮社會資本在海洋牧場建設中的主導作用。鼓勵通過金融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投融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放大作用,通過保費補貼、政府性融資擔保等形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海洋牧場建設,努力實現試點目標。(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金融辦〕、山東銀保監局、省海洋局,各市、縣〔市、區〕政府)
(三)人才和技術支持。加大對海洋牧場建設科技人才引進、培養和資金扶持力度。積極開展海洋牧場建設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人才和技術引進。加強海洋牧場相關專業人才培養,鼓勵涉海高校及院所設立海洋牧場相關學科專業。根據海洋牧場建設工作需要,注重考察學習已開發國家海洋牧場建設管理經驗,提升海洋牧場從業人員發展理念和管理水平。以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中國海洋大學、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黃海水產研究所等駐魯科研院所為依託,加強海洋牧場建設領域的技術創新與合作,整合優勢資源和專家團隊,組織開展人工魚礁及人工藻場構建、牧場漁業資源調查及可持續利用、多功能平台及機械化養殖設施建造、海洋牧場與海上風電融合發展等技術研究。鼓勵企業在國內外設立海洋牧場研發平台(中心),開拓建設海外海洋牧場。(責任分工:省農業農村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海洋局、省商務廳、省外辦)
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提高站位,主動謀劃推進,將試點工作作為經略海洋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出成效。試點進展情況及時向國家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部報告,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給予試點政策傾斜和專項資金支持。省委、省政府將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試點推進實施機制,明確職能部門責任分工,定期開展重點工作調度,落實省級政策和資金支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最佳化現代化海洋牧場建設試點項目立項、審批等環節,加快實現全程網辦。各試點市、縣(市、區)要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研究制定本轄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分工,抓好項目實施。(責任分工:各市、縣〔市、區〕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二)強化宣傳推介和對外交流。強化試點工作宣傳,及時總結宣傳試點經驗,發揮好典型引領作用,形成上下聯動、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圍。強化對試點相關地區和承擔主體的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及時協調解決重點問題,著力提高整體素質能力。加強國際合作和交流學習,圍繞重大關鍵環節進行聯合攻關,廣泛學習借鑑先進國家海洋牧場發展經驗和管理模式,促進消化吸收再利用。(責任分工: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各市、縣〔市、區〕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三)完善制度建設。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推進機制、風險防控機制、容錯糾錯機制等相關配套制度。鼓勵試點地區和企業差異化發展、創新性探索,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到風險及時防控,確保試點工作按既定方向有序推進。(責任分工: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各市、縣〔市、區〕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