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是由在魯湘籍高校學生在山東省湖南商會的領導與組織下自願組建的學生組織。
大學生分會是山東省湖南商會的組成部分,是駐魯高校湖南大學生聯繫交流、相互學習、共同進取的重要平台,分會將充分利用其整體優勢及各高校分部的特點,建立分會人才庫,構建商會與社會的交流平台,將為社會與商會提供強有力的後備人才儲備。
基本介紹
組織章程,成立大會,組織宗旨,服務對象,組織領導,會長,秘書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執行秘書長,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是由在魯湘籍高校學生在山東省湖南商會的領導與組織下自願組建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本會以“團結互助、促進交流、資源共享、展示集體、發展個人”為宗旨,以團結所有在魯湘籍高校學生,促進會員德智體全面發展為服務理念。
第三條 本會接受山東省湖南商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四條 各在魯高校大學生是本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受所在高校分會組織領導,在所在高校組織和山東省湖南商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章 機構設定與人員組成
第五條 本分會會員為各在魯湘籍大學生。分會廣泛吸收各在魯各高校湘籍大學生參加。本會會員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平等,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第六條 本分會設會長一名,執行會長三名,常務副會長若干(參考各高校參與情況,每個高校分部設一名副會長),秘書長一名,委員若干由各高校分部老鄉會推薦主席會考核錄用。
第七條 本分會下設秘書處(包括辦公室、組織部)、策劃部、網路信息部、發展外聯部。
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會長作為分會總負責人,全面協調本分會各項工作;執行會長組織各部門開展工作,會長不在時代行會長職責;
秘書長由商會指派,對分會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執行秘書長協助會長對分會日常工作管理,考察分會運作情況並提出合理建議;
各常務副會長負責各高校分部各項常務工作,有效保障各高校與分會事務協調高效運作。
第八條 各部人員組成
(一)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兩名、秘書若干;
(二)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委員若干;
(三)凡在山東省各高校就讀的湘籍大學生,遵守本分會的工作條例,不分民族、性別、信仰,不受年齡限制,均可成為本分會的會員。
第三章 工作內容
第九條 充分利用分會整體優勢及各高校分部的特點,積極協助各分部組織好自己的常規工作並進行資源整合。在有效促進各分部之間的交流、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的同時,增強大學生分會的整體實力及各高校的影響力。
第十條 積極為會員提供信息交流、諮詢、指導、協調、教育培訓,幫助畢業學員尋求就業、兼職的機會,建立分會人才庫,構建分會與商會和社會的交流平台,為會員提供服務,為社會提供人才。
本分會將熱情邀請商會相關人員和在魯湘籍成功人士來指導本分會會員的學習和能力培養,構建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人才庫交流平台。
第十一條 積極與各高校其他組織和學生團體交流、協作,開展相關活動,拓寬合作與共贏渠道,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第十二條 積極參與或協助山東省湖南商會組織的活動,發揮大學生分會特有的優勢,幫助商會拓展高校渠道,有效發揮套用高校優秀資源。
第十三條 積極參加學校和社會的公益活動,組織開展具有分會特色的活動,對外樹立在魯湖南學子的良好形象的同時有效宣傳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擴大分會影響力。
第四章 各部門工作職責
第一節 秘書處
第十四條 辦公室職責
(一)負責會員座談會、活動頒獎典禮、成立大會、茶話會等活動的策劃以及安排相關工作;
(二)負責檔案起草與規範、活動通訊稿、攝影、攝像及後續整理工作等事務;
(三)協調配合完成商會學生分會組織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辦理其它應由辦公室完成的工作。
第二節 組織部
第十五條 組織部職責
(一)負責分會會員的註冊與管理以及分會會員相關思想的學習;
(二)指導各高校分部的組織建設以及分會內部組織架構建設的完善和最佳化;
(三)協助商會學生會對分會人員的考察工作,並做好組織記錄工作。
第三節 活動策劃部
第十六條 活動策劃部職責
(一)負責分會內常設活動的組織與開展;
(二)負責分會內部活動及各高校分部各類聯誼活動的統籌與安排;
(三)負責對各項活動進行整體、全面、詳盡的策劃並審評,細化活動策劃的可行度;
第四節 發展外聯部
第十七條 發展外聯部職責
(一)負責分會對外活動的聯絡與開展,以及與各高校分部、其他相關商會組織的聯絡;
(二)負責分會項目活動中各經費贊助的統籌;
(三)聯合策劃部做好分會活動的創新與調研,並且負責活動前期與項目的溝通與聯繫;
第五節 網路信息部
第十八條 網路信息部職責
(一)負責本分會網站以及微信、人人等公共平台中各類宣傳媒體界面的信息建設、更新工作;
(二)負責本分會內外網路媒體的交流,信息收集、採納和反饋工作;
(三)負責本分會相關視頻、圖像等的製作工作;
(四)負責本分會專用信箱和其他網路專用賬號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所有。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成立大會
山東省湖南商會根據其章程管理規定,經多次會議研討決定,同意成立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並於2014年11月9日,在濟南姜仔鴨酒店召開了隆重的成立大會。山東省湖南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等重要領導以及來自各在濟高校的60位優秀學生代表列席了此次成立大會,共同見證了這一輝煌的時刻。 此次成立大會上,由山東省湖南商會領導代表宣讀了同意湘籍大學生分會成立批覆,宣告了大學生分會的合法成立。在籌備組主要負責人黃明做出了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籌備情況匯報後,邱展鵬宣讀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章程和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選舉辦法,並由全體參會人員投票表決通過。經過公開公平公正舉手投票制選舉任命了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的會長、執行會長、常務副會長、執行秘書長等十六名主要負責人,並由商會領導親自授予任職聘書。新當選人員進行了莊嚴宣誓,日後將為分會的發展盡職盡責,不遺餘力地做出貢獻。大會期間,首屆大學生分會會長黃明做出了新任會長的精彩發言,明確地定位了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的非營利公益性,詳細介紹了分會的成立初期、籌備過程以及未來展望。三位來自在濟高校的湘籍學生代表也做出了代表性發言。會上,山東省湖南商會會長蔣君、常務副會長熊俊、秘書長周文和、副秘書長湯玉璽等商會領導發表了重要講話,強調了商會對大學生分會的肯定、重視和要求,並對大學生分會的未來發展寄予了美好期望。
組織宗旨
團結互助
促進交流
資源共享
展示集體
發展個人
服務對象
大學生分會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在魯湘籍大學生。
組織領導
根據《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章程》規定,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組織機構設定為“山東省湖南商會大學生分會設會長1人,執行會長3人,常務副會長9人,執行秘書長3人,秘書長1人”。
會長
黃明,山東政法學院2012級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
秘書長
劉紹文,山東省湖南商會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執行會長
邱展鵬,山東大學2013級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
龔衛東,濟南大學2013級體育專業在校大學生
唐衡軍,山東工藝美術學院2013級設計專業在校大學生
常務副會長
唐俊雋,山東政法學院2013級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
胡 鑫,齊魯工業大學2013級造紙專業在校大學生
向明惠,山東中醫藥大學2013級市場行銷專業在校大學生
文 敏,山東建築大學2013級工業工程專業在校大學生
楊汝涵,山東女子學院2014級日語專業在校大學生
閆光耀,山東交通學院2013級信息管理專業在校大學生
唐雪容,山東財經大學2013級會計專業在校大學生
周耿萍,山東協和學院2014級護理專業在校大學生
曾禕蕾,山東工藝美術學院2013級設計專業在校大學生
執行秘書長
陳 盼,山東師範大學2012級計算機專業在校大學生
周姣姣,山東中醫藥大學2012級中醫專業在校大學生
鄧淑芳,山東財經大學2012級經濟學專業在校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