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省信訪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做好信訪信息公開工作,為民眾提供高效、及時、方便的服務。
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省信訪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和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省信訪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局機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各處室承擔相關信訪業務公開信息的收集、初審和報送;信息中心負責網站維護。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及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省信訪局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除了在來訪接待室設定電子觸控螢幕、設定公開欄等之外,主要依託全國信訪信息系統。這幾年,我省信訪信息系統投入大、建設步伐快,截至2010年底,全省市、縣級信訪工作機構系統聯通率達到100%,信訪量較大的省、市、縣直部門以及近一半的鄉鎮已聯通和使用信息系統,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平台。同時,我們依託“內外兩網”,著力抓好“省長信箱”、“網上信訪”來信及人民網網友留言辦理工作,充分發揮網上信訪速度快、透明度高、互動性強的優勢,公開寫信流程,及時辦理網上來信,方便民眾及時登錄查詢辦理情況。另外,通過信訪法規查詢連結,方便民眾查詢國務院《信訪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為民眾表達信訪訴求提供便利。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辦理情況
省信訪局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函方式將信息公開申請郵寄或傳真至省信訪局。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延長答覆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同時規定,涉及國家秘、商業秘、個人隱私以及正在醞釀、論證的信息,一律不公開發布。2010年,省信訪局未收到公開信息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省信訪局規定,政府信息的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依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收取。2010年,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0年,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及監督檢查情況
對擬公開的信訪信息,都要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把關,凡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正在醞釀、論證的信息,一律不準公開發布。信訪局辦公室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工作作為全局保密工作的重要內容定期檢查,同時納入對幹部的監督考核範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