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是1988年3月31日發布的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
- 發布單位:81502
- 發布日期:1988-03-31
- 生效日期:1988-03-3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15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8-03-31
【生效日期】1988-03-3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山東省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優惠政策規定
(1988年3月31日)
為了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加快外向型經濟的發展,實行“科教興魯”,全面振興山東經濟,山東省政府決定,在充分調動本省廣大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的同時,敞開大門,廣招省外各方各類人才,到山東參加現代化建設。為此,我省將實行如下優惠政策和規定。
一、歡迎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各省市的科研機構、設計單位、大專院校、大中型企業,以及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特別是外經外貿人才,懂技術會經營人才,高技術和新興技術人才以及其他具有一技之長的人才,來我省從事各種經濟技術開發和科技套用活動。他們可以在我省創辦、聯辦、承包、租賃各種所有制形式的企事業單位,可以利用技術、信息或資金到企業參股入股,可以進行技術轉讓、技術承包、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培訓等技術服務。來山東的科技人員,除享受我省已有的優惠待遇外,我們還將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條件,並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照顧和扶持。
二、為加快山東半島的開放步伐,凡來我省沿海經濟開放市、縣(區),創辦科技機構、外向型企業、科技開發企業和高技術新興技術企業的,可在城鄉建設規劃確定的範圍內任選地點,並適當減免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費和基礎設施配套費;自開辦起五年內減半繳納所得稅,三年內外匯收入全額留成,自主使用;銀行優先貸款,實行稅前還貸。對經濟效益好的技術先進企業和出口創匯企業,還可提供貼息貸款,授予外貿經營權。
到我省十四個貧困縣投資創辦企業的,三年內免徵所得稅,並可從扶貧資金和財政周轉金中劃出一定數額,給予扶持。
三、來我省承包、租賃企業的,確保承包、租賃者享有充分的經營管理自主權,收益分配由雙方議定。凡承包、租賃虧損企業,主要依靠技術進步和科學管理實現扭虧為盈的,其盈利部分,在三年內大頭歸承包、租賃者。
四、實行收益同效益和貢獻掛鈎。來我省進行技術轉讓、技術承包、技術入股的,凡主要利用其技術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除按契約取得合法收入外,受益方還可給予主要研究人員和推廣人員一次性獎勵。盈利較大的,可採用分級累進辦法計獎,從年新增純利潤達十萬元提取獎金1%算起,每增加十萬元利潤,獎金遞增1%,最高達10%。
五、歡迎各界人士為我省提供經濟信息、先進技術、科學管理經驗,為引進技術、資金和開展對外貿易牽線搭橋。凡取得成效或達成協定的,根據有償服務的原則,給予相應的報酬。項目效益好的,還可以從收入中提成。
六、對招聘到我省工作的科技人員,可分別不同情況,妥善安排家屬就業、子女上學等,以解除後顧之憂。屬於正式調入並長期定居的,優先安排住房,辦理家屬子女的戶口“農轉非”或隨遷,安排子女就業,並儘可能照顧子女就近上學或進入當地重點學校,子女高考時可在合格的前提下照顧優先升學。
七、對辭職來我省從事技術及管理工作的科技人員,可以聘用或先聘後錄,對於確有真才實學又是當地急需的人才,有關部門可直接辦理錄用手續,承認其原有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齡合併計算,並由用人單位發給一定數額的安家補助費。
對辭職應聘到鄉鎮企業和民辦科技機構等單位工作的科技人員,可由用人單位提供保險金。工作年限、具體金額等由雙方商定。
八、應聘到山東長期工作的科技人員,凡已具備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條件、尚未評審任職資格的,或已經評審了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因限額所限沒有聘任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可經過評議,由省職稱改革領導小組下達專項指標,評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對作出突出貢獻的,可破格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優先推薦國家級或評選為省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並享受有關待遇。
九、應聘來我省工作的高、中級科技人員,凡具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的,可賦予一定的領導管理職權,或任命相應的行政領導職務。這些人員在任職期間享受同級幹部的一切待遇,還可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
十、鼓勵和保護我省各地、各單位招聘人才、引進技術的積極性。各地、各單位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要,制定比上述規定更優惠的政策和辦法。對此,省政府積極給予支持,有關主管部門不得干預。對招聘人才、引進技術、促進生產力發展成績卓著者,省里給予表彰、獎勵。
十一、凡來我省從事各種科技活動的單位和人員,都要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簽訂契約,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收益分配和勞動報酬,並請公證機關公證。契約一經公證,就具有法律效力。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保護其合法權益,確保契約兌現。
十二、為使招聘人才、引進技術工作順利進行,由山東省科委、省人事局會同有關部門在山東駐京辦事處設立“招聘人才、引進技術聯絡站”,負責辦理有關具體事宜。各市地也要有專門班子或人員負責這項工作。所有願意向山東提供技術和從事技術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到聯絡站商談,也可直接同山東省各級科委、人事部門聯繫,受理單位要在一個月內作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