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職責包括:開展學校美育教學研究,承擔全省學校美育評價工作;對現有美育工作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細化,開展評價指標論證和檢測;對全省學校美育工作進行網評,對數據、支撐資料進行審核、統計、分析,得出結論;開展實地抽查評價,通過問題核實、資料查閱、個別訪談、考察教學設施、觀摩課堂教學等形式,對實地抽查學校美育工作情況進行評價,並提出整改方案;形成評價報告,並對全省學校美育總體情況作出判斷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諮詢意見和改進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研究中心
- 主管部門:山東師範大學
研究方向,發展歷史,
研究方向
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研究
發展歷史
2014年以來,中央辦公廳、國務院及教育部高度重視學校美育工作,先後出台了40餘類關於加強和改進美育工作的檔案,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美育工作提出要求,做出部署。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71號),明確了當今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政策措施。2016年,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美育工作的有關精神,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36號),對加強學校美育和健全美育工作機制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8年4月,為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推進學校美育教學改革,完善美育課程質量保障體系,提高美育育人成效,山東省教育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5〕7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71號檔案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36號)要求,依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公共藝術課程指導方案》(教體藝廳〔2006〕3號)有關規定,制定了《山東省高等學校美育工作評價方案》,要求各高校要以開展美育工作評價為契機,改進公共藝術課程教學,開足開齊公共藝術課程;加強教師隊伍和學生藝術社團建設,提高美育育人成效;加大美育投入力度,擴大美育資源。自2018年起,各高校將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開展自評工作,在這一背景下,2019年4月,山東省教育廳委託山東師範大學成立“山東省學校美育改革發展研究中心”,統籌負責對全省學校美育工作開展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