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2008年度信息公開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08年度山東省公安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本報告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附表共六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主要內容,發布機構,

主要內容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08年度,我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省政府的相關規定要求,依託省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系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85條,主要包括機構職能、政策法規、業務工作、數據統計等內容。同時,在山東省公安廳網際網路入口網站等媒體上,發布警方提示86條、招考人民警察等公告10條,轉發公安部網上通緝令8條,還發布公安新聞、專題報導等
700多條。
我廳積極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努力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一是充分發揮“山東省公安廳網際網路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網站上設定了公告、公安新聞、警方提示、網上通緝、廳長信箱、網上信訪、便民服務、專題報導等欄目,及時充實和更新,保證了網站信息豐富、鮮活,公眾關注度不斷增強。二是注重暢通社情民意通道,通過廳長公開電話、廳長信箱等,認真受理人民民眾來電、來函和諮詢。全年,廳長公開電話接收辦理民眾函電3700多件次,處理網站諮詢投訴3000多件,回復率90%以上。通過電話回訪,民眾滿意率達到95%以上。三是依託公安廳車輛管理所業務大廳、出入境辦證大廳等場所,設立資料索取點,開闢公告欄和電子顯示屏等,免費發放相關業務資料,方便民眾辦事。還以郵政廣告等形式,免費發放消防、治安等宣傳資料。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08年度,我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申請方式均為傳真申請。
申請公開的內容分別涉及企事業單位公安機構體制改革、普通大中專院校農村生源畢業生回原籍落戶等問題。2件申請均已答覆辦結,全部為同意公開。
三、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度,我廳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費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度,我廳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和信訪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1、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2、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信息更新的時效性還不強。
(二)改進措施
1、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認識實行政府信息公開的重大意義,扎紮實實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建設機構健全、制度完善、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時效性。
2、堅持以人為本,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服務經濟、服務社會、服務民生的重要途徑,與公安行政管理和執法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及形式,為公眾查詢政府信息提供優質服務。
3、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考核機制,逐步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常態化,確保政府信息發布及時、準確和完整。

發布機構

山東省公安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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