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調解員協會成立於1994年10月,1996年12月加入中華全國人民調解員協會。1995年11月、1996年12月、1997年12月,分別召開一屆二次、三次、四次理事會議。2000年12月、2007年12月,分別召開第二次、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了新的章程、選舉辦法,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理事會。
山東省人民調解員協會成立以來,不斷適應新形勢發展需要,組織廣大人民調解員紮實開展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一是加強隊伍教育培訓。1996年7月,在濟南舉辦全省人民調解工作改革管理人員培訓班,各市地、縣(市、區)司法局基層處、科、股和人民調解員協會管理人員、司法所長(司法助理員)及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共124人參訓。2003年4月,在濟南舉辦全省人民調解改革管理人員培訓班,各市司法局分管調解工作的副局長、基層科(處)長參加了培訓。2004年12月,組織基層司法行政管理人員參加了法務部舉辦的人民調解示範培訓班遠程教育培訓。二是推進人民調解工作改革與發展。 2003年5月,印發了《關於統一印製人民調解員證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標牌的通知》,對人民調解員證和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標牌的規格、內容及製做進行規範;7月印發了《山東省人民調解員證管理辦法(試行)》,對人民調解員證的申領、發放、使用和管理工作進行了規範。三是開展理論研討活動。1995年至1996年,組織協會會員和調解人員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撰寫理論研討文章,共收到優秀論文42篇,其中有2篇被推薦參加了全國人民調解工作理論研討會。1996年,組織專家學者和管理工作者共同編寫了《人民調解理論與實踐》一書。
自協會成立至今,全省先後有3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64名模範人民調解委員會、47名模範人民調解員受到法務部的表彰,60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單位、231名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668個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1566名優秀人民調解員受到省人事廳和省司法廳的聯合表彰。
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7號(郵編:25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