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9〕44號印發《關於建立重大事項聯合督查督辦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督查內容、督查程式、基本原則、具體要求、加強督查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重大事項聯合督查督辦機制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9〕44號
- 印發時間:2009年6月11日
2009年6月1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9〕44號印發《關於建立重大事項聯合督查督辦機制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督查內容、督查程式、基本原則、具體要求、加強督查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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