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
領導
劉為民:省科技廳廳長、主任(兼);
李 力:管理中心副主任;
於永信:管理中心副主任。
機構
管理中心內設綜合處、科研處和設備管理處。
主要職能
承擔研究院科研管理和入駐團隊、科技人員招聘服務工作;承擔研究院科研設施建設、維護、運營和管理工作;協調現有科技資源,實現資源有效整合。
綜合處
1、負責管理中心行政、黨務、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文秘、財務等工作;
2、負責聯繫、協調、安排領導日常活動;
3、負責公文辦理、發文審簽、會議記錄等綜合文秘工作;
4、負責有關綜合性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對外接待工作;
5、負責檔案、機要、印信使用管理及保密工作;
6、負責領導及有關部門批辦、交辦、聯辦事項的督辦工作;
7、負責財務管理工作,爭取事業經費,做好預算決算工作;
8、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政府採購工作;
9、負責幹部培養和工作人員聘用、培訓、選拔、考核、獎懲、任免工作;
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人事檔案及黨務、幹部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10、負責編制勞動工資計畫及工資管理、統計工作;
11、負責組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有關社會活動等工作;群團、統戰、計畫生育工作;
12、負責國際、國內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
13、負責後勤管理、辦公樓物業、安全保衛工作;
14、負責辦公自動化建設、維護和運行工作;
1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科研處
1、負責研究院科研管理和入駐團隊、科技人員招聘服務工作;
2、負責研究提出研究院科研發展重點領域和優先支持的關鍵技術,制定研究院科研發展規劃;
3、負責制定科研管理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4、負責研究院專家諮詢委員會秘書處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學術交流活動;
5、負責組織協調研究院入駐單位申報、實施國家和省各類科技計畫項目並組織實施;
6、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研究院科研發展計畫,爭取專項研發經費;
7、負責科技成果鑑定、項目驗收、科技獎勵、智慧財產權保護、科技成果轉化和有關統計工作;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設備管理處
1、根據研究院事業發展需要,制定公共研發平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研究院科研設施建設、維護、運營和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研究院入駐單位申報、建設國家、省(部)重點實驗室、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各類創新平台;
4、負責研發平台、科研儀器設備運行、維護和日常管理和協作共用,
對研發平台運維團隊進行管理;
5、負責對研發平台運維團隊進行崗位培訓、業務考核工作;
6、積極推動研發平台開放共享,探討研發平台社會化服務的路子;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量子技術研究院
開展量子科學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為量子科研成果轉化提供技術支撐;組織量子科技公共研發平台建設,建設量子保密通信實驗網;負責全省量子科技人才引進;承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高新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平台運營中心
1、負責研究院公共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按管理中心要求統一實施平台管理和運營的具體工作;
2、協助制定平台對外服務的制度規範、流程、協定、服務指南/保密協定;
3、協助研究院開展平台規劃、調研、建設事宜,儲備平台運營的人才,規劃平台運營策略;
4、負責平台運維和管理系統開發及維護,建立專業規範的運營服務體系,保障平台資產的安全和持續高效運行;
5、負責為平台用戶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和服務,公共平台的日常資產管理,以及設備、軟體和系統的維護、最佳化;
6、協助管理中心開展平台的宣傳推廣,積極開展多層次的合作;
7、負責各公共平台的參觀接待、講解、演示工作;
8、承辦管理中心安排的其他事項。
科研工作
研究團隊
研究院主要由國內外信息通信技術研發團隊組成,是開展研究開發、企業孵化、成果轉化的科研聯合體。
人才引進
研究院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加快海內外創新團隊和人才的引進工作,了解信息通信科技發展的最新進展,拓寬國際國內科技交流與合作的渠道。研究院每年計畫引進若干高層次人才或研發團隊,並為入駐研究院的人才或團隊提供人才引進、科技計畫、平台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成果管理等各項服務,為研發團隊創新創業提供良好服務。
科研方向
山東信息通信技術研究院平台建設堅持面向山東全省轉方向調結構需要、面向國際信息通信科技發展前沿、面向高端團隊研發需求,堅持高起點、高標準的基本要求,著力推進研究院公共研發服務平台建設。
建設目標
公共研發服務平台總體建設目標:搭建國內一流的技術創新支撐平台,形成功能完善的ICT研發中心,推進科技創新建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成為全國
ICT產業創新資源的重要承載地,成為國家信息通信國際創業園高速發展的“創新引擎”。重點建設積體電路設計與測試、數字媒體技術與虛擬現實系統開發、通信測試、軟體評測、先進控制、超級計算、信息技術套用及現代服務業七大公共研發服務平台。滿足科技創新創業需求,營造良好創新環境,面向科研,面向企業,提供技術支撐、人才培訓、儀器設施共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