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司法局

山南市司法局

山南市司法局是山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南市司法局
  • 隸屬:山南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依法治國、依法治藏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相關規定要求,協調有關方面共同落實依法治國、依法治藏、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決策部署。
(二)承擔統籌規劃立法工作的責任。協調有關方面提出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建設,負責跟蹤了解各部門對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研究提出立法與發改決策相銜接的意見、措施。負責面向社會徵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制定項目建議。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審查工作。負責立法協調。
(四)承辦市政府規章的解釋、立法後評估工作。負責協調各縣(區)各部門實施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中的有關爭議和問題。承辦市政府規章清理、編纂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翻譯審定政府規章藏文譯本。負責組織開展政府規章的清理、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承辦申請市政府裁決的行政複議案件工作。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市政府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
(六)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定全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全市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全市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和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推進司法所建設。
(七)負責擬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公證、仲裁和基層等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山南片區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初審及違紀行為處理。負責擬定全市法律職業人員入職前培訓規劃工作。

機構設定

我局共有8個科室和2個事業單位分別為:辦公室、法制宣傳科、基層工作科、律師公證仲裁管理科、安置幫教科、法律援助工作科(市法律援助中心、“148”協調指揮中心)、政治部、社區矯正支隊。
所屬2個事業單位分別為:山南市公證處、西藏雅礱律師事務所。

現任領導

旦增:山南市司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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