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縣應急管理局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是山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程和標準。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協調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丹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按規定對全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履行雙重管理職責,指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全縣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隱患排查、工程治理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損失評估工作,負責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和災區開展生產自救。
(十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二)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規定、辦法;統計和分析全縣各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為縣政府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十六)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監督縣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參與研究縣級有關部門單位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定期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十七)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鄉鎮政府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配合上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核定全縣煤礦生產能力和“三項鑑定”(瓦斯等級、煤塵爆炸指數、煤層自燃傾向性)等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查上報。
(十九)負責全縣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依法審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申辦資料,按照行政許可許可權依法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
(二十)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參與全縣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二十一)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全縣生產安全信息化建設與日常管理。
(二十二)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二十三)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全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除外)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二十四)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負責全縣和縣外進丹工作的各類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職能轉變。縣應急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全縣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
1.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縣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2.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

內設機構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工貿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股
山丹縣縣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綜合減災股
山丹縣應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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