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展期保險單:在長期性
人壽保險中,保戶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交費而又不願中斷保險時,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辦理展期保險,即申請在不改變原有死亡
保險金額的情況下,用
保單已經生成的
現金價值繳納保險費,使
保單持續有效到某一時間。
特點
將原保險單改為展期保險單,即將原保險單改為與原保險單
保險金額相同的死亡保險,保險期限相應縮短,此後投保人不必再交納
保險費。這種處理方法實際上是以
現金價值作為躉交
保險費,投保死亡保險,
保險金額與原保險單金額相同,保險期限則由躉交保險費的金額決定。
兩全保險改為展期保險單後,保險期限不能超過原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如果
責任準備金仍有剩餘,則作為滿期生存保險責任的躉交
保險費或以現金返還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