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第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第二
  • 出生地:俄亥俄州貝瑟爾
  • 出生日期:1852年7月22日
  • 逝世日期:1929年9月25日
  • 職業:律師,總統秘書,商人
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第二,尤利塞斯·辛普森·格蘭特和朱莉亞·伯格斯·登特的第二個孩子。
死亡年齡:77歲零2個月
教育:菲利普愛塞特學院,哥丁根大學,哈佛大學
配偶:約瑟芬·查菲;阿梅利卡·沃克曼·威爾斯子女人數:格蘭特/查菲5人;格蘭特/威爾斯
因為出生在俄亥俄州(又名巴克艾爾州),尤利塞斯·格蘭特第二被叫做巴克。他16歲時,父親人主白宮。實際上巴克是格蘭特家族的第.-個尤利塞斯,據他後來說,他父親上西點軍校前叫海勒姆.格蘭特,--個書記員誤把字母H寫成了U,就把海勒姆.S.格蘭特變成了U.S.格蘭特,因為第-一個字母是U,格蘭特就選了尤利塞斯這個名字。但有人懷疑巴克的這種說法的可信性。
巴克先後就讀於菲利普愛塞特學院,德國哥丁根大學和哈佛大學。1874年畢業後,他成為律師會成員,但他並沒有從事法律業,而是做了父親的總統秘書。
老尤利塞斯離開白宮後,巴克成為一家大法律公司的年輕合伙人,以他的年紀和經歷取得這樣的成就是很可觀的。但是他的業務沒有發展,他很快就對法律失去了興趣。巴克與科羅拉多州參議員傑羅米.B.查菲的女兒約瑟芬·查菲結了婚,轉移到西部發展。他有了五個孩子,礦業和地產生意興隆。他在西部的投資取得了巨大成功。
1913年妻子去世後,61歲的格蘭特娶了30多歲的寡婦阿梅莉卡·沃克曼·威爾斯。雖然他的孩子和朋友都反對這樁婚姻,一度極為靦腆的格蘭特卻到處炫耀他的新妻子,並宣布死後將把大部分財產留給她。格蘭特夫婦環遊世界,經常與上層人士交往,尤利塞斯第二漸漸產生了向政界發展的想法。
回到加利福尼亞,巴克就開始為爭取加利福尼亞州參議員提名而奔走。以他的政治背景,他的這一目標是無可非議的,但是他因設謀行賄而自毀前程。
為了紀念父親,格蘭特第二在聖地亞哥建了一家酒店,名為U.S.格蘭特酒店,一時格蘭特第二成為該市最大的納稅人。有人嘲諷說在所有為紀念總統而造的建築物中,這是唯-的一個支付股息的“紀念碑”。
巴克去世時,他到處吹牛炫耀的財富都化為烏有,他那筆有種種規劃的巨額資產總共只有10,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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