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鵬飛律師畢業於甘肅政法學院本科法學專業,中共黨員。2000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2004年取得律師執業證後開始在甘肅北斗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執業工作。現為北斗所合伙人、副主任、行政法務部部長,擔任慶陽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慶陽市第四屆律師協會理事、慶陽市法學會理事、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慶陽市法律援助志願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鵬飛
- 性別:男
- 職業:律師
- 執業機構:甘肅北斗律師事務所
專業特長,成就榮譽,社會職務,代理案例,
專業特長
擅長行政和公司企業法律事務,現擔任著多家行政及企業單位法律顧問。
成就榮譽
2014年1月被慶陽市律師協會評選為市級優秀律師;
2016年10月被慶陽市司法局評選為慶陽市“十佳”律師。
社會職務
甘肅省政法系統、慶陽市法院系統精品案件評選為會員成員;
慶陽市律師協會公司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
慶陽市第四屆律師協會理事;
慶陽市法學會理事;
慶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慶陽市法律援助志願律師。
代理案例
林某某訴慶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行政處罰及甘肅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行政複議抗訴案;
慶城縣某建材有限責任公司與趙某玉、朱某華買賣契約糾紛案;
抗訴人代某貴訴被告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政府、慶陽市西峰區溫泉鎮人民政府、慶陽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行政強制一案;
抗訴人慶陽某科技有限公司與被抗訴人慶陽市某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第三人慶陽市人民政府採購中心招標投標買賣契約糾紛案;
齊某利等3人販賣毒品案;
孔某與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等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一案;
慶陽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王某民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式案;
慶陽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馬某軍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式案;
內蒙古某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與甘肅某礦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案;
喬某喜與慶陽某集團鑽采工程服務有限公司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案;
李某寬交通肇事罪二審刑事案;
張某乾、庫某職務侵占罪二審刑事案;
慶陽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閆某某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特別程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