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啟莊

尚啟莊,中華工商時報社浙江記者站原站長。

2020年8月14日,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尚啟莊等涉網路惡勢力犯罪案件,中華工商時報社浙江記者站原站長尚啟莊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1.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啟莊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曾任職務:中華工商時報社浙江記者站站長
犯罪事件,職務便利,觸犯罪名,其他名單,判罪處罰,

犯罪事件

2008年2月,被告人尚啟莊偽造個人檔案,騙取事業編制身份;
2011年2月就任中華工商時報社浙江記者站站長;
2011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間,尚啟莊分別糾集被告人萬潤龍、陳虎、徐列軍等人,為謀求網路空間強勢地位,假借媒體監督之名,藉助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公眾號等網路平台,肆意編造不實信息、散播網路謠言,在網路空間起鬨鬧事、蠱惑網民,嚴重擾亂公共秩序;為攫取經濟利益,該團伙以曝光負面新聞相威脅,以“宣傳費”“廣告費”“論壇費”等為名向四家企業勒索現金280餘萬元,嚴重侵犯他人財產;
強迫曝光對象採購其推銷的商品,銷售金額上千萬元,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職務便利

尚啟莊利用職務便利對外承攬業務,侵吞公款400餘萬元,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60餘萬元;通過關係密切的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幫助請託企業承接工程,收受賄賂40萬元;為獲取發行獎勵,指使他人購買假髮票,報銷票面金額總計200餘萬元;為騙取事業編制身份,偽造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印章共3枚。

觸犯罪名

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貪污罪、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虛開發票罪、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

其他名單

被告人尚啟莊糾集徐列軍、萬潤龍、陳虎等人,利用傳統媒體和信息網路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已形成惡勢力,三名被告人分別構成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侮辱國徽罪等。

判罪處罰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表現,法院依法做出判決:主犯尚啟莊認罪認罰,判決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1.5萬元;被告人徐列軍判處執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萬潤龍認罪認罰,判決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被告人陳虎認罪認罰,判決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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