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友書院是定安縣一所官辦書院,始終得到縣衙和邑紳重視支持,1904年改為尚友高等國小堂,傾壞後原尚友書院遺蹟因城池擴建被毀銷跡,但清代定安知縣為尚友書院所訂立的書院舊、新章程及學田詳文,對研究古書院極有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尚友書院
- 定義:定安縣一所官辦書院
- 特點:得到縣衙和邑紳重視支持
- 時間:1904年
尚友書院由明萬曆二十年(1592年)定安縣進士、禮部尚書王弘誨創建於縣儒學射圃地。置龍茶田租市稅每年20金,作為書院經費,年久傾圮。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定安知縣馬用觀召集紳士樂捐,重建義學於尚友書院舊址,恢復尚友書院之名。並將北門昌建義學(已廢)田租撥給尚友書院作為師生修金膏火之費,交由官府管理。嘉慶三年(1798年),知縣王體仁集紳士莫景環、莫紹德等商議,將書院各學田莊全部交本縣紳士輪管,延師課讀,永為規例。嘉慶五年(1800年),書院房舍大部分損壞,紳士莫景環等將書院歷年存積款項並邀捐重建。嘉慶十年(1805年),眾紳士於昌建義學舊址建鋪4 座8間,以租息歸尚友書院作經費。鹹豐元年(1851年),知縣梅占元捐俸100千文,並存積款項、前知縣沈玉麟留下撥錢100千文、代理知縣張霈撥錢160千文,對書院進行重修。當時書院規模宏大:後堂3間,建樓其上,額名“昌建”。左右翼房2間,後廚房2間,講堂5間,東西廊各10 間,儀門1間,大門5間,左右翼2間,外有照壁。
講堂匾額“吾道南堂”和兩副柱聯,皆由本邑進士莫紹德題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