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村(山西省平遙縣南政鄉小王村)

山西省平遙縣南政鄉小王村位於平遙古城北10公里處,東靠田家堡,西接小徐村,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導產業,現有農戶293戶,總人口1109人,農村勞動力393人,耕地面積1328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小王村
  • 行政區類別:山西省
  • 所屬地區:華北地區
  • 面積:1328畝
  • 人口:1109人
  • 農村勞動力:393人
村情概況,村規民約,地圖信息,

村情概況

小王村位於平遙古城北10公里處,東靠田家堡,西接小徐村,以種植業,養殖業為主導產業,現有農戶293戶,總人口1109人,農村勞動力393人,耕地面積1328畝。2009年,小王村經濟總收入3289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4712元,村內有奶牛296頭,豬300餘頭,羊100多隻。
小王村屬於原王家莊鄉,2000年之後,撤鄉並鎮到南政鄉。2008年換屆選舉後,王之竽同志勇挑重擔,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一肩挑,在他的帶領下,小王村穩中求進,發展平穩,現村委成員7人,支部成員5人,共有中共黨員26人。
近幾年來,小王村在鄉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村兩委班子團結一致,帶領全村人民圓滿完成上級交代的各項任務。在今年計畫生育,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沼氣建設、汾河綠化過程中都群策群力,迎難而上,既完成了上級任務,又維護了本村村民的利益。
總的來說,小王村支部村委決心帶領全村民眾抓住機遇,以對黨和人民負責的精神求真務實,開拓進取,紮實工作,為建設小王村的明天作出更大的貢獻。

村規民約

為了穩步推進我村新農村建設的步伐,進一步推進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創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新農村,按照 “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酗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私藏槍枝彈藥,拾得槍枝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養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村風民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播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違犯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出具檢討書,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三、鄰里關係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
2、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委會調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四、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係。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對包辦干涉,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畫生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無計畫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
5、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破除生男才能傳宗接代的陋習。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得歧視、虐待老人。

地圖信息

地址:晉中市平遙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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