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政府大社會

小政府大社會

“通俗的來講,就是在社會活動中弱化政府的職能,政府由管的“寬”過渡到管的“窄”,充分的發揮出市場、社會組織的自我調節能力。政府權力小了,相對社會的權力就大了。政府不干涉的事統統由“大社會”來解決,發揮企業、市民與社會組織自我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小政府大社會
  • 外文名:Small government, big society
  • 介紹:改革理念之一
  • 釋義:弱化政府的職能
  • 深層次意義: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
2012年狀況
“小政府大社會”是改革開放後出現的重要改革理念之一,在上個世紀80年代曾經喧囂一時,也曾經沉寂無聞。自2008年中央政府推進大部制改革之後,該理念有再次流行。2012年8月2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廣東省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試,再次把“小政府大社會”推至前台。圍繞這一理念與地方的實踐經驗,必將會有一番激烈的討論,我相信這對於未來的中國政府的改革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小政府大社會”究竟適不適合中國,2012年時下結論還為時過早,這一切還需要時間和實踐的檢驗。
大政府小社會、小政府大社會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
在上世紀30年代經濟大危機之前,沒有人會認為經濟管理是政府的職能之一,以致於人們堅信政府只要扮演好亞當斯密的《國富論》中“守夜人”的角色就足夠了,但是後來凱恩斯理論的提出和羅斯福新政的實施,人們的觀點開始轉變,認為政府干預經濟是有必要的,由此才產生了大、小政府的區分。所以延伸開來,不論是大政府小社會還是小政府大社會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大政府是指奉行干預主義政策的政府,積極有為地介入、干預、主導經濟管理和社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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