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第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76號建議的答覆
- 序號:76
- 發布機關:赤水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時間: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楊光德、陳本忠、葉明燦、范中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切實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中央、省、遵義市對此項工作非常重視,2007年省人民政府轉發省勞動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07]126號)明確:
一、被征地農民仍採用個人賬戶和統籌帳戶相結合管理模式,養老保險待遇從個人賬戶和統籌賬戶中支付,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分開管理。
二、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原則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負擔組成。
三、享受年齡為男滿60歲、女滿55歲。
四、待遇支付標準不低於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養老金水平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當地最低養老保障待遇標準和社會人均收入水平等適時進行調整。
126號檔案要求未開展被征地農民培訓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區,要儘快抓緊出台具體實施方案,以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具體實施方案由各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審批,並報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和省國土資源廳備案。遵義市政府已要求遵義市勞動保障局開展失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試點工作,待政策出台後,我們將及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辦理失地農民養老工作,切實解決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
赤水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