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第65號提案的答覆

你提出的《關於兌現退耕還林政策的建議》的提案收悉。感謝你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提案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

楊天才委員:
2001-2005年上級下達我市退耕地造林計畫總計19.6萬畝,全市實際完成退耕地造林29.03萬畝,超計畫9.43萬畝。2001--2002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專指退耕地造林計畫,下同)共4萬畝,我市實際完成5.2萬畝,超計畫1.2萬畝。2003年,上級下達退耕還林計畫5萬畝,由於紙漿項目原料林基地建設的需要,我市加大工作力度,當年實際完成11.84萬畝,加上2002年遺留面積,當年累計超計畫8.04萬畝。2004年,國家對退耕還林工程實行重大的結構性調整,下達我市退耕還林計畫只為0.6萬畝,致2003年遺留面積仍餘7.44萬畝不能解決計畫問題,且2004年我市又完成退耕5.53萬畝,當年累計超計畫近12.97萬畝。2005年,上級為幫助解決我市超計畫問題,下達退耕還林計畫10萬畝,使我市超計畫面積減少到2.97萬畝。但2005年和2006年我市又分別實際完成6.46萬畝和4.22萬畝。因此,到2006年底我市仍有13.65萬畝造竹不能列入退耕還林工程。
2007年8月,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完善退耕還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25號)。通知明確,為確保全國“十一五”期間耕地不少於18億畝,原定“十一五”期間退耕還林2000萬畝的規劃,除2006年已安排400萬畝外,其餘暫不安排。因此,2006年底我市累計遺留的13.65萬畝耕地造竹和2007年完成的1.48萬畝耕地造竹,已經基本沒有可能列入國家退耕還林工程解決錢糧補助問題。
國家在調整全國退耕還林工作部署的同時,將解決退耕農戶長遠生計問題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決定對已列入退耕還林工程的面積,在原來確定的補助年限屆滿後,再延長8年(經濟林5年)的補助期,補助標準為原標準的一半,採用現金補助。
為加快國土綠化進程,推進生態建設,國家繼續安排荒山造林計畫。市人民政府搶抓機遇積極爭取,2007年省對我市實行重點傾斜,安排了21萬畝荒山造林計畫指標,落實了超計畫實施面積的大部分種苗費,同時再通過其他渠道籌措不足部分,直至今年初才籌足資金,並及時下撥到鄉鎮向農戶兌現,兌現標準為坡耕地造竹每畝70元,荒山造竹每畝50元。至此,2005年以來造竹工程補助兌現問題才得到圓滿解決。
胡錦濤總書記說:“退耕還竹是條好路子”。我市林農已從中開始受益,竹林的經濟效益正在逐步體現。希望您向廣大農戶做好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做好竹林撫育管理,提高竹林經濟效益,同時,要努力開拓其他增收致富門路,多渠道解決目前面臨的困難。
最後,再次感謝你對我市退耕還林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赤水市林業局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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